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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能不能变更,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能重新判决吗

2024-01-03 02:21:4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ibOmen.coM离婚后女方的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离婚后女方的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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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的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离婚后女方的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已经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登记,此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想要抚养孩子,能否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民四庭王丹法官审结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的案件。

杨女士与徐先生原系夫妻,二人婚后于2010年育有一子徐小健(化名),2018年,二人因夫妻感情不睦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二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子徐小健随父亲徐先生共同生活,并由其抚养、教育,杨女士每月向孩子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十八周岁止。二人离婚后,徐小健跟随徐先生共同生活。

而从2021年开始,徐小健一直跟随杨女士共同生活,由杨女士负责照顾徐小健日常生活、教育。2022年底,杨女士与徐先生就孩子抚养权变更问题进行协商,协商未果,故诉至雁塔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婚生子由杨女士抚养,并由徐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婚生子年满十八周岁。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杨女士与徐先生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子由徐先生抚养,但徐小健自2021年开始就一直跟随杨女士共同生活,杨女士也提交证据证明其有能力抚养徐小健。因徐小健已经年满八周岁,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经过询问徐小健,其表示愿意跟随杨女士共同生活。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法院结合徐先生的收入情况,综合考虑徐小健的生活、学习状况等因素,最终判决:徐小健由杨女士抚养,徐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徐小健年满十八周岁止。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从该司法解释条文的内容来看,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要有法定事由。另需要注意的是,稳定的抚养关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特殊的情况,不宜轻易改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时,双方更应从如何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协商确定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切不可意气用事,影响孩子的成长和未来的生活。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离婚时约定了孩子归属,能否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协议离婚

约定婚生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

后另一方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能否得到支持?

小法身边事

小李与小谢于2012年登记结婚,于2013年生育女儿小小谢。

2018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小谢由父亲小谢抚养,抚养费由小谢独自承担。

2022年2月,小小谢跟随母亲小李一起生活至今。

2022年10月,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男方忙于生意,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女儿,女儿已经9岁,马上进入青春期,跟父亲在一起不方便。

离婚时已经说好女儿跟我一起生活,女方不能反悔,女儿应该由我来抚养。

爸爸平时太忙了,经常留我一个人在家,我很害怕,和妈妈在一起我很开心,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

小法请法官

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本案中,原告小李与被告小谢在离婚时虽然约定了婚生女小小谢由被告小谢抚养,但小小谢现已年满九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母亲小李一起生活,小李亦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

据此,江宁区人民法院判决小小谢变更由小李抚养。

法官提醒

滨江开发区法庭 刘秀

“抚养权变更”不应是父母之间发生争执、进行推卸责任的缘由。

父母在处理抚养权事宜时,要更多关注、尊重孩子的想法,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尽可能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的创伤。

变更抚养权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行使探望权的方式给予孩子爱与关怀,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配合探望,避免亲情越走越远、越来越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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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妈妈有权直接给孩子更改姓名吗?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赟)夫妻二人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直接给子女更改姓名吗?最近,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她和前夫离婚多年,五岁的儿子一直由她抚养,前夫按月支付抚养费。但最近半年,前夫不仅失联了,就连孩子的抚养费也不给了,这让李女士既伤心又气愤。一气之下,李女士带着儿子来到派出所,打算给儿子更改姓名。那么,在前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李女士可以独自决定给儿子更改姓名吗?

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如果要给子女更改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即使是夫妻离异,但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在给孩子更改姓名时,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决定。"

同时,陈凯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 81 ] 法民字第 11 号)中也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鉴于目前李女士前夫失联,无法取得对方同意。孩子又年龄尚小,不具备独自决定自己姓名变更的权利。李女士想要给孩子更改姓名,只能等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在征得孩子的同意后,方可变更。"

(现代快报全媒体)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赟)夫妻二人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直接给子女更改姓名吗?最近,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她和前夫离婚多年,五岁的儿子一直由她抚养,前夫按月支付抚养费。但最近半年,前夫不仅失联了,就连孩子的抚养费也不给了,这让李女士既伤心又气愤。一气之下,李女士带着儿子来到派出所,打算给儿子更改姓名。那么,在前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李女士可以独自决定给儿子更改姓名吗?

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如果要给子女更改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即使是夫妻离异,但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在给孩子更改姓名时,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决定。"

同时,陈凯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 81 ] 法民字第 11 号)中也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鉴于目前李女士前夫失联,无法取得对方同意。孩子又年龄尚小,不具备独自决定自己姓名变更的权利。李女士想要给孩子更改姓名,只能等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在征得孩子的同意后,方可变更。"

(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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