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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有一套房怎么分割,离婚未分割的共有房产可以出售吗

2024-01-03 02:15:3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Xtw.com.CN夫妻离婚共同房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共有的房产怎么分割)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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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房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共有的房产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法院对房产的分割采取两种方式。要么不予处理。要么直接分割。直接分割又分为按份共有,作价补偿,变价补偿三种常见方式。

第一种情形,不予处理。

主要有以下这么几个情况。

原被告均同意不做分割处理的。

原告仅起诉离婚而不提财产分割。

被告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查清的情况。

房产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常见于房屋存在贷款。或者权属不清的。

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的。

第二种情形,直接分割。

按份共有。肯定按照各自份额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或者是给一方适当多分。

作价补偿。双方可协商确定数额,协商不成的进行评估作价。

对于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

法院综合考虑,房产购买及房产增值率,成新率等。具体计算公式为婚后共同还贷/2除以购房款*房屋现值。

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的房产。

房屋现值除以2。

第三种情形,变价补偿。

变价补偿是指房屋出售,拍卖或变卖,将所得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这种分割方式相对简单。只是需要注意,变卖后的房产是否还有剩余价值可以进行分割。

离婚纠纷中的房产分割问题(一)

离婚过程中,男女双方请求对争议的房产进行分割,首先应界定该争议房屋的价值,如何界定呢?一般都是认为应当按照房屋现在的价值进行分割,但也有人认为应当按照最初购买时的价值进行分割,若男女双方对房产的价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以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争议房产的现值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作价的价值作为分割的参考依据,但是评估不是离婚过程中分割房产的必经流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评估、拍卖等方式分割房产。

(一)一方在婚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拿到房产证,但未付清全部购房款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支或要求获得补偿。

(二)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取得房产证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并且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即便该房屋有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及其增值部分。

(三)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包括贷款)

第一步,确认该房屋产权归属,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该房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步,确认该房屋的现有价值,在进行房产分割时,应当按照房屋的现有价值进行分割,不能按照购买房屋时的合同价款进行分割;第三步,明确该房屋的权益和债务部分,若该房屋有抵押贷款且未还清贷款,双方可以就房屋现有价值减去未偿还贷款的增值部分的差额进行分割,双方各自一半,取得房屋产权并且占有房屋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现值减去未偿还贷款差额的一半的补偿。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取得产权证,但未支付全部购房款

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另有约定除外。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

(五)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的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

实务中,对于这种问题,有不同的意见,不同法院有不同的判决,一种意见认为,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

另一种意见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房贷且用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无论登记于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还一半;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

未完待续……

离婚房产分割一览表

根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离婚率为43.53%,这意味着两对人结婚的人,就有一对人离婚。离婚往往又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纠纷。由于在中国家庭资产当中,房产占到了总资产的70%以上,房产分割又往往成为离婚纠纷当中的焦点问题。房产到底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又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密切相关。如何认定如何认定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有,《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做了相应规定。

一、夫妻财产认定原则

如何认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房产分割情形

根据上述《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判例,总结以下几种常见的房产归属认定方法。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情形

(二)父母一方或双方出资情形

(三)特殊房屋分割情形

参考资料:1.山东高法公众号2.王丽,《离婚财产分割实战策略》

根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离婚率为43.53%,这意味着两对人结婚的人,就有一对人离婚。离婚往往又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纠纷。由于在中国家庭资产当中,房产占到了总资产的70%以上,房产分割又往往成为离婚纠纷当中的焦点问题。房产到底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又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密切相关。如何认定如何认定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有,《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做了相应规定。

一、夫妻财产认定原则

如何认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房产分割情形

根据上述《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判例,总结以下几种常见的房产归属认定方法。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情形

(二)父母一方或双方出资情形

(三)特殊房屋分割情形

参考资料:1.山东高法公众号2.王丽,《离婚财产分割实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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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夫妻 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