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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区别是什么呢,取保候审跟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

2024-01-03 02:05:4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peixunjia.com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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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和联系)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二者中哪个更好?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楔子

有两个词,平时很少接触,一旦涉及到刑事案件,多数人或多或少都可能会听说这些内容。

所以,不少案情相对简单的家属,就会开始纠结——究竟是争取取保候审呢,还是争取监视居住?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种纠结没有必要。

实际上确实有必要,而且二者的区别还是蛮大的。

〇1 何谓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和逮捕不太一样的强制措施。

具体来说,就是办案机关让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且随传随到。

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犯罪较轻的嫌疑人,这类人不需要拘留、逮捕,但却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同时还需要让其对法律有一定的畏惧感。

按照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取保候审,也就是不羁押状态应该是常态,要比动辄拘留逮捕要人性化的多。

目前来讲,未成年人犯罪这块,取保候审的较多,成年人犯罪取保候审的则相对较少。

〇2 监视居住又是咋回事?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是另一种强制措施。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可以做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具体内容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可见,监视居住分两种:

1.一般监视居住。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平时我们说的监视居住,大多都是指一般监视居住,就是在当地有住所的,虽然案件情节比较轻微,但是又担心取保候审不足以解决办案单位的顾虑,于是就把当事人监视在家中。

这种情况下,只要不到处乱跑,对于个人生活来讲影响并不大,只是不如取保候审那么自由罢了。

不过,相比较于羁押在看守所,还是要好上很多的。

〇3 指定监视居住又是何方神圣?

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是这么规定的: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上述规定中,第一部分就是一般性的监视居住。

第二部分规定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按照上述规定,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不过两种而已:

1.涉嫌重大贿赂犯罪的。

衡量“重大”与否的标准又有3个:第一,贿赂数额50万元以上;第二,或者有重大的社会影响;第三,或者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2.犯罪嫌疑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

〇4 哪种措施更可怕?

上述三种强制措施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最不利的一种方式。

因为在一个指定的酒店里,办案人员可以随时去提审被告人,但是被告人的权利又很难得到保障。

既然权力没有监督,那么就很可能会被滥用。

在公安机关办案中心里,权利都被监督的时候,还有可能存在刑讯逼供,何况在一个没有任何监督的环境里?

这就造成办案机关“刻意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问题,比如有时候现有条件不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们就会创造条件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比如,在实际办案工作中,我们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为了达到“嫌疑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的条件,侦查机关刻意采取“指定管辖”的方式,促成异地办案,进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这显然属于典型的违法办案,属于知法犯法。

尾声

权力要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才有可能发挥最大威力。

没有监督的权力,只会造成更多权利的丧失。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2018学法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司法实践中,由于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更为普遍地被运用,所以也更为大众所了解,而监视居住则显得较为陌生。但随着刑事案件复杂性的加强,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形逐渐增多,应当引起大家的重视并合理地加以运用。

相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未能获得普遍适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不能由辩方申请适用,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则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由此可见,监视居住是可逮捕情形下的例外适用,相对取保候审,在适用上,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且适用条件更为严格。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也较为特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同时,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⑥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与取保候审不同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一日折抵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二日折抵一日。

文丨陈雨露律师 刑事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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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改成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期被改成监视居住的是因为还没有完成案件的侦办,公安部门还需要继续调查取证和审理。在《刑事诉讼法》第96条当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期限,对当事人应该予以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办法。

一、取保候审期被改成监视居住是为什么?

说明没有完成案件的侦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一般来说,只要是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的,肯定在取保候审到期了以后不能够再继续申请监视居住了,因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性的措施,可是把取保候审改成监视居住的这种情况可是非常少见的,办案机关在经过合法的批准手续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关注我们的头条号律师365,私信咨询。也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即刻在线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取保候审期被改成监视居住的是因为还没有完成案件的侦办,公安部门还需要继续调查取证和审理。在《刑事诉讼法》第96条当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期限,对当事人应该予以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办法。

一、取保候审期被改成监视居住是为什么?

说明没有完成案件的侦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一般来说,只要是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的,肯定在取保候审到期了以后不能够再继续申请监视居住了,因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性的措施,可是把取保候审改成监视居住的这种情况可是非常少见的,办案机关在经过合法的批准手续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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