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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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人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产权(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时房产证如何处理)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子到底归谁 #法律科普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子到底归谁?
如果是男方在婚前贷款买房,结婚之后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不加女方的名字,也不做任何约定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假如后期离婚,房产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只需要针对婚后还贷,以及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向女方做出补偿即可。你学会了吗?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买房多为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本文就汇总了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的情形。
(女方或女方父母出资同理)
我们分全款购房和贷款购房阐述。
全款
1.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2.男方婚前全款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考虑出资情况分割。
3.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对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考虑出资情况分割。
4.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5.男方父母婚前全款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为男方的个人财产;或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出资情况分割。
6.男方父母婚前全款登记在对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出资情况分割。
贷款
1.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8条有明确的规定,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考虑出资情况分割:均等分割或酌定女方分得一定比例(小于50%)
3.男方婚前出首付,以女方名义贷款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考虑出资情况分割。
4.男方父母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同以上第1种情形
5.男方父母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首付款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或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考虑出资情况分割。
6.男方父母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首付款视为对男方的赠与;或首付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考虑出资情况进行分割。
实务中房产分割问题向来比较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注意的是,婚前父母出资也可以成立借款关系,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讨论过。)
每家的出资情况都不尽相同,当事人在遇到争议时,可及时咨询律师,以便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选择。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案情回放
两年前,小强(男)和小禾(女)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很快就坠入爱河。认识不到半年,小强就向小禾求婚,两人甜蜜地去领了结婚证。在婚前,小强就用自己的存款付了首付,购买了Z市某小区的住房作为婚房,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婚后,两人商量,用小禾的工资来还房贷,小强的工资用于日常支出,剩余的钱就存起来。然而,结婚不到半年,两人就因为生活上的一些小摩擦经常争吵。又过了一段时间,小禾实在受不了,觉得这样的婚姻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就向小强提出离婚。小强也认为他们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同意离婚。但是,他们都想要这套房子,对房产归属有了争议,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到底该归谁呢?
·法律解析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房屋的价值越来越高,成为家庭财产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如何分配房产也是每对想要离婚的夫妻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于自己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配,也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 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夫妻一婚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言之,对于婚前一方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房贷的房产离婚时应当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无法协商处理的,房屋应当归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但是不动产登记方将支付合理的补偿给另一方。
具体到上面的案例中,小强在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和小禾在婚后共同还贷,如果两人不能就房产的归属达成合意,那么,这套房产应当由小强所有,但是小强应当向小禾支付相应的补偿。
·案情回放
两年前,小强(男)和小禾(女)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很快就坠入爱河。认识不到半年,小强就向小禾求婚,两人甜蜜地去领了结婚证。在婚前,小强就用自己的存款付了首付,购买了Z市某小区的住房作为婚房,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婚后,两人商量,用小禾的工资来还房贷,小强的工资用于日常支出,剩余的钱就存起来。然而,结婚不到半年,两人就因为生活上的一些小摩擦经常争吵。又过了一段时间,小禾实在受不了,觉得这样的婚姻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就向小强提出离婚。小强也认为他们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同意离婚。但是,他们都想要这套房子,对房产归属有了争议,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到底该归谁呢?
·法律解析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房屋的价值越来越高,成为家庭财产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如何分配房产也是每对想要离婚的夫妻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于自己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配,也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 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夫妻一婚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言之,对于婚前一方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房贷的房产离婚时应当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无法协商处理的,房屋应当归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但是不动产登记方将支付合理的补偿给另一方。
具体到上面的案例中,小强在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和小禾在婚后共同还贷,如果两人不能就房产的归属达成合意,那么,这套房产应当由小强所有,但是小强应当向小禾支付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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