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婚后买的贷款房子如何分割,离婚怎么分割共同贷款买的房子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bianhulvshi.com
贷款买的房离婚如何分割(房子按揭贷款买的,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按揭的房子,突然离婚了该怎么分配
按揭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房子按揭离婚的处理方法如下:
1、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没还清,未还清的部分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因为只有一方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获得房产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
2、按房屋市值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获得房子所有权,就要支付对方应得款项。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3、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各自拥有的份额进行分割;
4、一方父母不论是在子女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就中国国情而言,夫妻一旦进入婚姻阶段,只要没有书面约定归属的财产,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防止离婚伤心又伤财,不妨双方坦诚相待,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对各自主要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
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去微信小程序里搜索律图法律咨询哦,里面有高效又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离婚后,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分?法律人士手把手教你,建议收藏
今天跟大家聊聊离婚后如何分割贷款买的房子的法律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的对,请多多关注我,给我点赞,跟我互动,如果有法律方面的疑问,也欢迎大家多多向我咨询。
离婚时,一个重要的关键点就在于房子上面,如果是一方婚前就全款买了房子,那么,没什么说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用进行分割。
但是,现实情况是,大家都是在结婚时贷款买的房子,关于这个怎么分配,其实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听我细细说来。
首先,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协商的程序,协商的因素很多,比如,这个房子是学区房,为了让孩子上学方便,那么谁抚养孩子,这个房子归谁可能更加合理一些。或者,房子离一方上班的地方很方便,那么也是可以考虑把房子给他。总之,关于房子,双方可以认真地协商一下,拿出最优的分配方案来。
其次,如果双方确实没有最优的方案来,那么就要考虑第二个因素,就是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是谁出的钱多,谁出的钱多,谁最有可能取得房子,这也是一种分配方法。
再次,有的朋友就会说了,当时买房的时候,我们出的钱都是一样多的,那怎么办,这也没关系,还有一种分配方案,就是看房产证当时到底写谁的名字,如果写丈夫的名字,那么就意味着,这个房子名义上是丈夫的房子,丈夫负责在还着房贷,那么为了方便便捷,可以把房子给丈夫,由丈夫继续还着房贷。这样的话,就不用去银行办理其他手续了。
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房子在丈夫名下,但是,丈夫估计大概率还不上房贷,而妻子也想要房子,那么也就麻烦一点,起银行办理还贷的变更手续,把房子分给妻子,以后由妻子去还房贷。
还有更复杂的情况,就是当时买房的时候,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丈夫和妻子共同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不论从现实还是法律意义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分配方式最复杂,第一步,还是要协商,协商房子到底归谁,然后,拿着书面的协商意见书,到银行去办贷款变更手续,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意味着房子的贷款是你们夫妻两个人一起贷的款,现在,你们准备让一个人来还钱,那么就必须要银行认可,只有银行认可了,那么以后的还钱才更方便,不会出现后续可能执行的问题。
第二步,你们还要去房产部门,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一个人的名字,谁拿房子,就写谁的名字,这也是为了保证后续不出问题,因为后续,如果一方要拿房子抵押,要卖房子,房产证如果有两个人的名字,还需要另一个人必须到场,给别人增加很多的烦恼。
但是,以上的分配方法都是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谁取得房子,那么就要给另一半进行补偿,补偿也是按照当时房屋的价格进行对半补偿,这个补偿有一个核心的原则,就是掏了多少钱,房价值多少钱,比如当时买房时掏了20万,房子现在值40万,那么取得房屋的一方就要给对方20万,而不能只给10万。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时,贷款房屋分配的法律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的对,请一定要多多关注我,给我鼓励,让我有更多的动力去分享法律知识,让法律的光芒照耀每一个人。
贷款买房离婚财产的划分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女方在结婚之前都比较看重房子与车子,但是现在的房价又特别的高,所以只能选择以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屋,在生活中一般都是男方出购房首付,婚后再由双方一起还贷,如果两人之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贷款买房离婚财产的划分是怎样规定的呢?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张江律师解析。
贷款买房离婚财产的划分
1、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有首付一方名字
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2、婚前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
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婚前用个人财产交首付,婚后一人还贷,并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应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以共有财产购房并办理贷款,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
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婚前为购买房屋出钱了;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双方都认可购买的房屋为共有的前提下出钱。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张江律师补充: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遵守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现在女方在结婚之前都比较看重房子与车子,但是现在的房价又特别的高,所以只能选择以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屋,在生活中一般都是男方出购房首付,婚后再由双方一起还贷,如果两人之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贷款买房离婚财产的划分是怎样规定的呢?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张江律师解析。
贷款买房离婚财产的划分
1、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有首付一方名字
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2、婚前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
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婚前用个人财产交首付,婚后一人还贷,并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应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以共有财产购房并办理贷款,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
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婚前为购买房屋出钱了;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双方都认可购买的房屋为共有的前提下出钱。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张江律师补充: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遵守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按揭贷款房屋分割(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办理(夫妻共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办?)
按揭贷款买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好(按揭贷款买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分割(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屋贷款怎么处理(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