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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住房补贴属于夫妻财产吗

2024-01-03 00:37:5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xTW.COM.Cn住房补贴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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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夫妻财产怎么分?

#科学婚恋指南#

夫妻之间的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工作所获得的所有工资和奖金都是夫妻共同所有,和工资的高低没有关系。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有些夫妻从事企经营,那么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收益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进行分割。即使公司或者店铺是一个人的,挣的钱也同样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的范围可能比较广,比如著作权获得的收益、专利权获得的收益、商标获得的收益等等,当然这些收益一定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有例外(有明确指定赠与的对象或者继承的对象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除非: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婚后各自财产归个人所有……

啥是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需要注意: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除非有婚前协议,否则……一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以上提到的财产外,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款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也同样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属于个人财产,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

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常见情况有:商业中心地段的不动产因其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增强而增加的价值;古玩随着收藏市场的繁荣而价格上涨;持有的股票因公司业绩优异而价格上扬等。

民法典典型案例18:夫妻财产系共有,岂可随意赠他人

夫妻财产系共有,岂可随意赠他人

——方某诉刘某某、马某赠与纠纷案

【裁判要旨】

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不分份额享有平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等同于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除了日常家事范围内的事务以及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外,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财产赠予第三人,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的,该赠予行为全部无效。

【基本案情】

原告方某与被告马某于1995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结为夫妻。方某与马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刘某某与被告马某交往,期间马某为刘某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小汽车一辆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转账方式向刘某某转账共计花费80余万元。2021年,方某遂以马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自己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刘某某的行为侵害其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财物及相同价值的金钱。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马某在与原告方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家庭伦理道德,被告刘某某在明知马某已婚的情况下与其交往,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马某在此期间,隐瞒妻子方某将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收入转账给刘某某并为其购买房屋、车辆等,损害了方某的合法权益,方某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请求返还全部产物,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判决被告马某将与原告方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刘某某的行为无效,被告刘某某返还原告方某财物及相同价值的金钱。

【案例解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城乡居民家庭财产结构、类型、数量、形态以及理财模式等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公众的婚姻家庭观念和家庭投资渠道也日趋多元化。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涉及法治和德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夫妻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基础,若无约定的情况下,夫妻间要严格遵守财产法定共有。同时,夫妻之间互相忠实是婚姻关系的最本质要求,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Q

如何理解夫妻“所得”,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哪些?

“所得”包括夫妻共同所得、夫或妻一方所得,针对的是已享有财产权利而非对财产取得占有。如一方中奖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可能权利人未实际占有,但仍应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再如一方的父母在婚前死亡,但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分割遗产,由于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这笔遗产应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均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Q

是否可依据民法典1043条婚姻家庭道德规范进行起诉?

本条规定是婚姻家庭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将道德准则融入法律规范,即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告诉人们,国家提倡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关系,而非调整具体法律关系适用依据。因此若仅以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Q

婚前购房及婚后以个人资产购房,房屋如何归属?

出资

署名

归属

结婚前买房

一方个人出资

结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进行了贷款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若为一方个人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如果明确表示赠予登记方则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若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是因出资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或条件则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否则视为以结婚为目标的赠予,属登记方个人财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

共同共有财产。

双方共同出资

登记在双方名下

共同共有财产。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属于夫妻公共财产,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予。如无其他约定,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结婚后买房

登记在个人名下

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只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

共同共有财产

Q

夫妻关于忠诚协议、财产分配的约定是否有效?

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夫妻财产制度坚持约定优先原则,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才实行法定财产制。民法典第1065条也明确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订立财产制契约的时间可以是婚前也可以是婚后,但只有夫妻关系成立时所订立的财产制契约才产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款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承办法官: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 杨先茂

案例撰写人:省法院民一庭 龙龑

(图片均

转自:最高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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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共同财产和法定个人财产区别有哪些?(原来区别在这里)

  共同财产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共同财产一直都是大家需要去重视的,很多人在恋爱的时候可能不会想到共同财产,但是结婚后就会开始想到共同财产和法定个人财产,那法定共同财产和法定个人财产区别有哪些?

  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利润,如婚后开理发店、美容院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入;

  4.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说明赠与夫妻一方的资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利润;

  6.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婚前由一方出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以一方名义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

  9.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的利润,除果实和自然增值外,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定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取得的医疗费用、伤残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日用品;

  5.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军人伤亡保障金、伤残补助金、药业生活补助费;

  7.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已确定赠与双方;

  8.婚前或者婚姻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担保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9.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礼物。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0.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一方子女名义登记。房地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定共同财产和法定个人财产区别有哪些?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财产还是很多人需要去了解的。

  共同财产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共同财产一直都是大家需要去重视的,很多人在恋爱的时候可能不会想到共同财产,但是结婚后就会开始想到共同财产和法定个人财产,那法定共同财产和法定个人财产区别有哪些?

  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利润,如婚后开理发店、美容院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入;

  4.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说明赠与夫妻一方的资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利润;

  6.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婚前由一方出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以一方名义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

  9.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的利润,除果实和自然增值外,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定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取得的医疗费用、伤残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日用品;

  5.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军人伤亡保障金、伤残补助金、药业生活补助费;

  7.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已确定赠与双方;

  8.婚前或者婚姻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担保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9.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礼物。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0.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一方子女名义登记。房地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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