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退伍费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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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费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退伍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民法典)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军人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一、军人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假设某军人18岁入伍当兵,退役后获得13万元安置费,婚姻关系存存续了5年。
那么其中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应当是13万*5年/(70年-18年)=1.25万元。剩余11.75万元的部分为军人一方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一方的退伍费,其中可能部分属于个人所有,而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就不能绝对的认为退伍费就一定是个人所有或者夫妻共同所有。这需要按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对发放的退伍费作出计算,才能清楚其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哪些又是一方个人财产。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军人的复员费等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2015年在部队受的伤,被认定为三级伤残后于2016年复员。当时,部队分别给我发放了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以及复员费。复原后,由于身体的缺陷以及其他原因,我与妻子争吵不断,决定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我的复员费以及伤残补助金之类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吗?
律师答疑
根据《民法典》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军人的财产大致可以做如下分类:
(1)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医药生活补助费,这些纯属军人一方个人财产;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退役医疗保险金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对于军人的优待金、死亡抚恤金既不属于军人一方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的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而发放到您名下的复员费,将以你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平均值,是指发放到您名下的费用总额按人均寿命七十岁与您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均分得出的数额。比如说您20岁入伍,结婚10年,复员时获得复员费30万元。那么多年平均值=30万元÷(70岁-20岁)=0.6万/年。复员费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10年×0.6万/年=6万元。那么,离婚时您的妻子一般能从30万元复员费中分得3万元,另27万元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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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4个财产 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的
以下4个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在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多少,都要具体的列举出来,然后明确分配给男方还是女方,领取离婚证后,双方以后要参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执行。
离婚协议中是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比如存款是多少,在协议书中列明确,确定存款全部还是部分属于男方还是女方。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非常关键的。
所以,区分清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非常重要的,区分清楚之后才能在离婚时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要记清楚!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得到的稿费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给夫妻俩的财产,比如在婚内男方的父母去世了,
给男方留有一套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是遗嘱明确只是给男方,跟女方是无关的,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是无关的了。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还有这3个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2)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注: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4个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在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多少,都要具体的列举出来,然后明确分配给男方还是女方,领取离婚证后,双方以后要参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执行。
离婚协议中是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比如存款是多少,在协议书中列明确,确定存款全部还是部分属于男方还是女方。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非常关键的。
所以,区分清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非常重要的,区分清楚之后才能在离婚时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要记清楚!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得到的稿费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给夫妻俩的财产,比如在婚内男方的父母去世了,
给男方留有一套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是遗嘱明确只是给男方,跟女方是无关的,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是无关的了。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还有这3个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2)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注: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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