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给的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婚前存款结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peiXunjia.CoM
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何认定婚前房产?婚前买房,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01 .如何认定婚前房产?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02 .婚后共同还贷,算夫妻财产吗?
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婚前买的房子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
网友咨询:
结婚前买的房子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王永南律师解答: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夫妻财产,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不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王永南律师解析:
离婚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王永南律师简介
王永南律师 同时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具有较为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实务经验及优秀的办案能力,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法律实务及合同类风险防控,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婚前财产婚后几年才算是共同财产
通常来说,人们一直认为结婚后几年,无论是夫妻中任何一方的婚前婚后财产都会成为两人的共同财产。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从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法律规定的内容也是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变动的。
在1993年最高法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若干意见中有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夫妻两人共同经营管理,根据不同的财产性质,最多8年后,可视为共同财产,但此规定在2001年颁布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后已经自然失效,以最新规定为准,而婚姻法最近几年几乎每年都会补充完善新的内容。有离婚财产分割需求的人可以重点了解关注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及就具体情况咨询相关律师。
夫妻的共同财产划分是以婚前和婚后时间作为划分节点的,两人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后也不参与财产分割,领结婚证之后划定为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
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着详细的明文规定。两人的婚姻存续阶段涉及到的工资、生产经营收入、奖金、知识产权收入、继承受赠财物等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对婚前财产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夫妻双发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都是各自享有财产的所有权,他人不得干涉。这方面的财产包含个人的多渠道收入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获赠及继承的所有财产。如果婚姻中的任一方或亲属婚前遭受意外伤害,那么个人获得赔偿金、保险费、医疗费用、补助金、抚恤费等各种费用也归为个人婚前财产。
婚前个人受赠的遗嘱或者受赠的协议中获得的各种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婚姻任一方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等财产,默认为属于个人赠与财产,归于当事人个人婚前财产。明确指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婚前双方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首饰、衣物、家具等均划分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自始至终均属个人财产所有,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够非法侵占,除非婚前有特殊约定,或者配偶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相应的份额。
根据2018年婚姻法的新规定,离婚时不再平分的财产包括夫妻婚前的所有个人财产、婚前双方为筹备结婚准备的各种财产,如嫁妆、家具、首饰、戒指等。婚前婚后受赠明确只给夫妻中一方的财产,防止他人滥用受赠财产。没有登记结婚,已结婚但未同居,巨额彩礼导致送彩礼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离婚时法院是支持其返还彩礼的。
上面讨论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各种情况,但是我们同时也不能忽略无法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任意一方存在重婚罪、婚内虐待遗弃行为、家暴、婚内有与第三人长期同居的行为等,均无法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小编为你推荐下面延伸阅读的内容,快去点击查看吧!
通常来说,人们一直认为结婚后几年,无论是夫妻中任何一方的婚前婚后财产都会成为两人的共同财产。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从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法律规定的内容也是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变动的。
在1993年最高法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若干意见中有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夫妻两人共同经营管理,根据不同的财产性质,最多8年后,可视为共同财产,但此规定在2001年颁布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后已经自然失效,以最新规定为准,而婚姻法最近几年几乎每年都会补充完善新的内容。有离婚财产分割需求的人可以重点了解关注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及就具体情况咨询相关律师。
夫妻的共同财产划分是以婚前和婚后时间作为划分节点的,两人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后也不参与财产分割,领结婚证之后划定为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
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着详细的明文规定。两人的婚姻存续阶段涉及到的工资、生产经营收入、奖金、知识产权收入、继承受赠财物等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对婚前财产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夫妻双发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都是各自享有财产的所有权,他人不得干涉。这方面的财产包含个人的多渠道收入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获赠及继承的所有财产。如果婚姻中的任一方或亲属婚前遭受意外伤害,那么个人获得赔偿金、保险费、医疗费用、补助金、抚恤费等各种费用也归为个人婚前财产。
婚前个人受赠的遗嘱或者受赠的协议中获得的各种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婚姻任一方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等财产,默认为属于个人赠与财产,归于当事人个人婚前财产。明确指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婚前双方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首饰、衣物、家具等均划分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自始至终均属个人财产所有,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够非法侵占,除非婚前有特殊约定,或者配偶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相应的份额。
根据2018年婚姻法的新规定,离婚时不再平分的财产包括夫妻婚前的所有个人财产、婚前双方为筹备结婚准备的各种财产,如嫁妆、家具、首饰、戒指等。婚前婚后受赠明确只给夫妻中一方的财产,防止他人滥用受赠财产。没有登记结婚,已结婚但未同居,巨额彩礼导致送彩礼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离婚时法院是支持其返还彩礼的。
上面讨论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各种情况,但是我们同时也不能忽略无法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任意一方存在重婚罪、婚内虐待遗弃行为、家暴、婚内有与第三人长期同居的行为等,均无法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小编为你推荐下面延伸阅读的内容,快去点击查看吧!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