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PeiXunjia.cOm
结婚六年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理手续(夫妻和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彩礼钱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相爱时浓情蜜意
离婚时鸡飞狗跳
除了情感上的一刀两断
财产也得分割的清清楚楚
彩礼钱拿来买房
离婚后如何分割呢?
案情回顾
男方小刚与女方小红相爱多年并定下婚约。2020年7月,小刚向小红的银行卡转账30万元,并备注“小红的彩礼”。后小红将这笔款项打给了开发商用于购房,房产登记在小刚名下。2020年9月,二人登记结婚,2021年7月育有一子。但是孩子出生后二人矛盾激增,2021年8月,二人开始分居。
2021年9月,小刚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因小红刚生完儿子两个多月,小刚撤回了起诉。但是二人感情没有修复的迹象,仍然一直分居。
2022年10月,小刚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孩子归小刚抚养,房屋归小刚所有。对于房屋的分割方案,小刚认为,该房屋是其婚前出资购买,彩礼的款项是双方协商一致,购房时还给小刚,故仅同意与小红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贷部分。
小红同意离婚,但孩子应归小红抚养,同意房屋所有权归小刚,但该房屋为二人共同出资,不仅应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买房时为小刚出资的30万也应予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分居至今,亦均同意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小刚的离婚请求,应予准许。
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本案中,二人婚生子尚未满2周岁,一直与小红共同居住生活,且尚处于母乳喂养过程中,故由小红继续抚养。
关于房屋出资款,小刚称该款项是与小红协商一致,以彩礼形式打到小红账户中,购房时再还给小刚,但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本案中,小刚在婚前打给小红账户的款项明确注明了是“彩礼”,是小红的婚前个人财产,现小红要求返还,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故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小红抚养,案涉房屋所有权归小刚所有,小刚向小红支付购房款及共同还贷部分共计38万余元。
小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
也就是说,彩礼是一种以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婚前财产赠与。虽然从学术上,彩礼与一般赠与的性质有所区别,但结合法条而言,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彩礼才应予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合本案情况,小刚在婚前将彩礼打至小红的账户,属于婚前财产赠与,该笔款项属于小红的婚前财产,况且二人已经登记结婚两年有余,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并不符合法定的返还情形,该30万款项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为男方出资购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笔款项应予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小刚第一次起诉的时间,是孩子出生后的第二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法律对女性特殊时期的保护,故小刚第一次撤回了起诉。
政法提示
对于婚姻关系的认定,是否局限于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呢?并非如此。
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的,彩礼应当以退还为宜。“没有形成婚姻关系”是指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情形。
实践中,有些男女双方虽然因为婚龄等原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双方也实际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此种情况下,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分手时,如果仅简单地以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女方全部返还彩礼,则是对女方的一种不公平的体现。
另外,彩礼是否一定要打入女方本人账户才算是彩礼呢?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正确理解。
实践中,给付彩礼问题,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时候涉及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都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本人。就给付人而言,既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所为的给付,也可以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的亲属所为的给付,包括其父母兄姐等。同样的道理,就收受该彩礼方而言,既包括由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接受的情形,也包括其亲属接受给付的情形。
编辑丨李馨亚 刘元贞
审核丨任 瑛 赵文斌
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离婚银行存款分割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银行存款在离婚案件中或多或少会存在,在当事人咨询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时,对于离婚时银行存款的分割问题,会存在很多误区,这里,李晓娟律师针对出现频率比较高的误区,做一个整理、解答。
一、很多当事人会认为,离婚时法院会帮他查银行存款的。
李晓娟律师要说的是,法院不会主动帮您查您们的婚内存款。您向法官申请调查令,也是在您自己作出初步举证的基础上。
比如,以杭州法院为例,如果您需要查对方银行存款,您可以提供对方哪个银行的哪个银行账户,最不济,您也需要知道对方在哪家银行开过银行卡吧。
李晓娟律师提醒:
法官既不会主动帮您去调查对方银行存款,在您申请调查的情况下,也不会帮您调查全部银行存款,只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去调查。
所以,平时记得收集您们家的财产情况,起码要知道您们家的钱存在哪家银行,以防万一。
二、很多当事人只看存款余额。
离婚时,银行存款有余额的话,一般对于余额一人一半。
但是,除了余额外,李晓娟律师团队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还会详细查看对方的银行流水,看是否有大额转账或取消,是否存在恶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以上行为,我们可以要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同时分割以上部分,并要求对转移、隐匿或挥霍的部分,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三、很多当事人认为,可以调查整个婚姻期间的银行流水。
有些当事人,会申请法院帮您调查从登记结婚之日起至调查之日的银行流水,这种要求,法官一般不会同意,尤其是那些结婚时间比较长的。
除非有证据能证明在您们结婚的时候,对方已经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了,法官有可能会根据情况,给您多查几年的。
当然,以以下三个时间节点作为调查起始日期,请求调查令的,法官一般会同意:
1、起诉离婚前一两年的;
2、请求从感情开始恶化时开始调查的;
3、请求从分居之日开始调查的;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提醒大家,离婚时想多分财产,请平时多留意自家财产,否则离婚时会很被动,尤其是,如果你家财政大权由对方掌握,一定要了解一下,你们家钱存在哪个银行。虽然大家不是冲着离婚去的,但在婚姻中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有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找李晓娟律师。
结婚买房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民法典来解答
结婚买房,妻子向父母借了十万
离婚后争议不断
遇到这事儿该咋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
买房结婚向父母借了钱
离婚后应该折价平分吗?
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妻子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该怎么办?
需要根据妻子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妻子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妻子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夫妻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出资帮女友婚前买房
如何证明房子我出资了?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
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
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
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结婚买房,妻子向父母借了十万
离婚后争议不断
遇到这事儿该咋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
买房结婚向父母借了钱
离婚后应该折价平分吗?
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妻子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该怎么办?
需要根据妻子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妻子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妻子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夫妻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出资帮女友婚前买房
如何证明房子我出资了?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
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
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
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