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及孩子判定,离婚财产分割给孩子怎么分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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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不是亲生的财产分割怎样办手续(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 1、夫妻16年生3个孩子鉴定一个都不是丈夫亲生的,离婚能否获得赔偿 2、孩子不是亲生的,该怎么办?离婚后发现子女并非亲生 3、孩子不是亲生的但户口在我名下,离婚会多分财产吗?夫妻16年生3个孩子鉴定一个都不是丈夫亲生的,离婚能否获得赔偿
在男方已经有亲子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会倾向于认定男方已经完成举证责任,应依法推定男方和三个孩子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女方生育非男方亲生子女,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属于过错方。男方可以主张已经花费到子女身上的抚养费,并主张赔偿精神损失。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男方作出比较有利的财产分割。
网友咨询:
江西上饶,一男子陈某与妻子余某结婚16年后,发现妻子疑似出轨,随后通过亲子鉴定测试,发现16年间生下的3个孩子都并非自己亲生。
夫妻16年生3个孩子鉴定一个都不是丈夫亲生的,离婚能否获得赔偿?
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袁青青律师解答:
女方的行为严重伤害双方夫妻感情,对于夫妻感情破裂存在严重过错,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向女方主张返还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及为孩子支付的其他费用,并且可以向女方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男方已经有亲子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会倾向于认定男方已经完成举证责任,应依法推定男方和三个孩子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女方生育非男方亲生子女,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属于过错方。男方可以主张已经花费到子女身上的抚养费,并主张赔偿精神损失。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男方作出比较有利的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袁青青律师解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相互忠诚,这是夫妻之间最基本的义务。
一旦法院判定陈某夫妻离婚,那么陈某就不再属于三个孩子的父亲,也就是说他在过去的16年里对这三个孩子的照顾和抚养费,他是完全可以要求妻子赔偿的,理由就是自己和这三个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不是父子关系,妻子获得这16年的抚养是一种不当得利,现在离婚后,丈夫陈某当然可以向妻子索赔这几十万的抚养费。
除了这些费用之外,陈某还可以向妻子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导致受损害的一方在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本案中,陈某夫妻结婚16年,彼此之间应该负有忠实义务,相互尊重,而妻子却在婚后连续出轨生下3个孩子,和别人发生关系,破坏夫妻感情,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对陈某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痛苦,陈某自然是可以向妻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袁青青律师补充:
一般都认可亲子关系的推定,即子女在婚姻期间受胎的,一般都将其母亲的丈夫推定为父亲。但实践中也存在婚前性行为、婚内出轨等原因,推定的亲子关系可能与事实不符合,因此民法典规定了亲子关系否认制度。
具体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一般来说,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可以认为是所谓“正当理由”的主要有以下三种:
1. 在妻子受孕的时间,夫妻双方因为客观原因而没有同居;
2. 在妻子受孕的时间,丈夫没有生育能力;
3. 经过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
进一步而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父亲或者母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且已经提供了必要的证据证明,而另一方既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则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具体来说,如果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提出证据证明了前述三种情形中的前两种情形,若另一方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还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则法院可以认定不存在亲子关系。那么对于前述案件中,已经经过亲子鉴定,确实证明陈先生与所谓三个女儿并无亲子关系的,则自然无需别的证据进一步证明不存在亲子关系。
袁青青律师简介
袁青青律师,现执业于湖北宜昌市第一家被中华律师协会评定的“全国优秀律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永远与当事人同行!
孩子不是亲生的,该怎么办?离婚后发现子女并非亲生
孩子不是亲生的,该怎么办?离婚后发现子女并非亲生,能否要求对方返还抚育费?
【典型案例】原告唐伯虎、被告秋香经人介绍认识,于2011年8月8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4年6 月17日被告生育一子唐甲,从2015年2月23日起至 2015年8月2日止由唐乙照管,支付保姆工资6000元。2015年9月7日,原、被告协议离婚。离婚后,小孩唐甲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因小孩唐甲非原告亲生,2015年9月14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101,600元。
【原告诉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秋香支付原告唐伯虎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唐甲抚养费1.5万元以及保姆工资6600元,共计人民币101600元。
【被告辩称】不同意赔付原告唐伯虎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只能支付3000元,原告唐伯虎没有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一分钱,被告不同意赔付原告抚养费。2015年2月至8月间,被告愿意每月赔付保姆工资200元。
【法院审理】被告秋香所生男孩唐甲非原告亲生子,原、被告无异议,且有DNA检验报告书证明,足以认定。因男孩唐甲系被告与其他男子所生,既不是原告的婚生子女,也不是原告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原告对唐甲没有抚养义务。原告抚养了非其亲生子唐甲的行为是一种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无效民事行为,按照《民法典》“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的规定,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故原告唐伯虎要求被告秋香返还抚养费等是合法的,应当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被告秋香应返还原告唐伯虎抚育唐甲的费用人民币10500元,并赔偿原告唐伯虎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合计人民币20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驳回原告唐伯虎其他诉讼请求。
【黄律说法】1.主张自己受到欺骗的一方应当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子女并非亲生,对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亲自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在必要时可以申请亲子鉴定予以确认。2.离婚时发现子女并非亲生的,受欺骗方可以在离婚的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赔偿并主张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诶,这种事情无论是对男方还是对孩子都是一种巨大的伤害。
孩子不是亲生的但户口在我名下,离婚会多分财产吗?
孩子不是亲生的但户口在我名下,离婚会多分财产吗?是否会多分财产是要根据法律情况来判断的,下面请看由家理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的内容分享。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非亲生子女财产分割存在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孩子属于女方婚前与他人所生孩子,在与您结婚时您已知晓该情况,女方与您结婚后孩子成为您的继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不存在其他婚姻过错的情况下,原则上来讲会均等分割您与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排除法官会根据照顾女方的原则适当对女方进行倾斜。
第二种情况,孩子是女方在与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与他人所生,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您有亲子关系鉴定等明确证据证明女方存在欺诈性抚养的情况,您可以主张女方存在重大婚姻过错,应当对您,即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进行倾斜。同时,对于之前为孩子付出的抚养费等花销,可以起诉主张返还。
关于孩子不是亲生的但户口在我名下,离婚会多分财产吗?的相关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更多婚姻家事法律疑问可以私信留言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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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非亲生子女财产分割存在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孩子属于女方婚前与他人所生孩子,在与您结婚时您已知晓该情况,女方与您结婚后孩子成为您的继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不存在其他婚姻过错的情况下,原则上来讲会均等分割您与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排除法官会根据照顾女方的原则适当对女方进行倾斜。
第二种情况,孩子是女方在与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与他人所生,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您有亲子关系鉴定等明确证据证明女方存在欺诈性抚养的情况,您可以主张女方存在重大婚姻过错,应当对您,即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进行倾斜。同时,对于之前为孩子付出的抚养费等花销,可以起诉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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