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怎么收费,夫妻财产公证费用一般多少钱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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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公证收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怎么收费?)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 1、遗嘱公证、委托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热点问题详解来了! 2、婚前财产协议有什么作用?婚前财产协议要公证吗?需要哪些费用? 3、安宁法院发出首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遗嘱公证、委托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热点问题详解来了!
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办理公证业务有哪些方式?
公证免费事项有哪些?
……
4月6日,沈阳日报社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沈阳公证处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遗嘱公证、委托公证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类型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解答来啦
问:
老人去世了,有存款放在银行,但家里人不知道密码取不出钱,需要公证,如何办理?公证如何收费?
答:
先到银行查询存款余额情况,银行为你出具存款查询证明,存款查询证明上要写清楚户名、账号、余额、币种、开户日期。然后根据银行出具的存款查询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提供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的相关情况,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需要提供死者的人事档案存放地点和电话、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公证收费: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按1.2%收取;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按1%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8%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问:
我家亲戚长期瘫痪在床,想做遗嘱公证,本人无法到公证处办理,怎么办?
答:
立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住所办理公证。
问:
我同学已嫁到国外,她父母离婚后,父亲找了个女人一起生活,她的爷爷奶奶很早就过世了。最近她父亲突发疾病去世,去世前没有交代关于财产的问题。她知道父亲肯定留有一部分现金遗产,很担心跟她父亲一起生活的女人把钱转移,她应该怎么办?她可以全部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答:
你的同学需要先到银行查询存款情况,银行为其出具存款查询证明,要写清楚户名、账号、余额、币种和开户日期,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如果你同学的父亲就这笔存款留有有效遗嘱,就根据遗嘱进行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就是要看你同学的祖父祖母是否还健在,还需要提供父母离婚的材料。如果祖父祖母还健在,那么你同学和她的祖父祖母对这笔财产都有继承权。如果祖父祖母先于她父亲死亡,你同学可以继承这笔财产。如果祖父祖母后于你同学的父亲去世,那么她的祖父祖母应该继承的份额就转由她父亲的其他兄弟姐妹和她继承。如果你同学的父亲和共同生活的女人结婚登记了,那么这个女人对这笔财产也有继承权。
问:
我打算在外地购置一套房产,但目前无法自己去,想委托朋友帮忙,委托公证如何办理?
答:
委托公证应当由委托人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台湾港澳居民提供通行证。还需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的文本。如果自己不能提供,可以申请公证员代书,需要提供委托书所涉及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相关的证明材料。还有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问:
我姐姐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留有 50万元存款。我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我姐姐死亡,我还有一个哥哥也先于姐姐死亡,哥哥有一个儿子,我可以继承姐姐多少存款?
答: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留有有效遗嘱,要根据遗嘱进行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来继承,因被继承人的哥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哥哥有一个儿子,因此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是你和侄子(哥哥的儿子)。
问:
我和妻子婚后一起买了房子,现在想对夫妻财产协议进行公证,同意房产归我妻子一人所有,如何办理?
答:
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申办此项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申请人的结婚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可申请公证员代书;协议书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或查档信息(当事人做概括性约定的除外);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问:
我现居住在美国,想将我单独所有的房产委托父亲出售,可以申请远程办理委托公证吗?
答:
可以申请远程办理委托公证。当事人可以向沈阳市沈阳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由公证处通过公证综合业务系统“零接触”平台,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办理远程视频委托公证,并不需要本人亲自回沈阳办理。可以由委托人的父亲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委托人的房证、契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问:
我母亲死亡,我姥姥先于母亲死亡,我姥爷后于母亲死亡,留下了三套房产,姥姥、姥爷共有三名子女,我还有两个舅舅,我父亲健在,我父母只有我一名子女,哪些人可以继承这些房产?
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留有有效遗嘱,要根据遗嘱进行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子女又先于其死亡的,先于其死亡的子女份额由先死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是:你父亲、你、你的两个舅舅。
关于公证
这些你了解吗?
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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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办理方式:立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临时处所办理。
收费标准:800元/每人。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免收公证费,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首次办理免收公证费,军人军属首次办理免收公证费。
所需材料: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财产证明、受益人身份证件、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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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方式:委托人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收费标准:涉及财产的每件公证费500元; 涉及人身关系的每件公证费300元。
所需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
(2)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等;
(3)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委托书文本,可申请公证员代书;
(5)委托书所涉及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相关的证明材料;
(6)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
约定协议公证
(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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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已登记结婚(或拟结婚前)男女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或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财产约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就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办理方式:需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收费标准:公证费600元。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
(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财产约定协议文本,可申请公证员代书;
(4)协议书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证免费事项
有哪些?
?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军人军属首次办理遗嘱公证。
?办理遗体、眼组织捐赠公证。
?不超过10000元的小额继承公证,同一被继承人首次办理。
?一般性的法律咨询。
?办理与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关的公证事项等。
哪些事项
可以办理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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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公证机构还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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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办理公证业务
有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
线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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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到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现场办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4号。
线上方式有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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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注“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yssygzc),关注后点击“微受理”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公证业务。
(2)使用微信“城市服务”业务,我-服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政务综合-公证服务-公证在线申办-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申办公证。
(3)电脑公证云在线平台,登录“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在线公证平台”(https://sydy.egongzheng.com)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公证。
(4)手机“公证云”App办理,线上申请办理公证。
(5)12348辽宁法网:登录网址https:// ln.12348.gov.cn,实名注册,点击公证服务,在线申办,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公证。
(6)沈阳市政务服务网(zwfw.shenyang.gov.cn/)跨省通办专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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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逄菲
婚前财产协议有什么作用?婚前财产协议要公证吗?需要哪些费用?
婚前财产协议主要是指夫妻结婚之前,就现有的夫妻婚前财产进行确认,同时对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进行约定的一种协议。
本文就婚前财产协议中几点比较重要的问题进行介绍。
一、婚前财产协议有什么作用?
婚前财产协议常见于夫妻再婚,或者双方都有一定规模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婚后在继承、离婚等事项上产生矛盾纠纷,而事先约定好婚后的财产问题。
婚前财产协议有以下几种作用:
首先,明确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情况,避免造成婚后财产混同。比如股票、存款等,按照《民法典》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一旦股票、银行卡账户中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或者有频繁的交易行为,就会导致婚前部分、婚后部分难以区分。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婚前财产方面作出确定避免混同。
其次,婚前财产协议可以约定双方婚后的财产归属。比如约定婚后采取夫妻分别财产制(即香港、美国等地区常见的夫妻财产制度),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以北京法院(2021)京0105民初18015号案例为例,当事人就是因为签署了相关财产协议,婚后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产法院都认定为了各自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确定好财产归夫妻单独所有,日后若是婚姻有变双方可以保全财产,如果发生继承问题,财产上也可以得到保全。
二、婚前财产协议要公证吗?
婚前财产协议不需要公证也可以有效,但是作为专业婚姻家事律师,秦嘉泽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建议当事人就此进行公证。
公证后的婚前财产协议最大的意义在于,公证处会永久留存一份婚前财产协议。
我们回到婚前财产协议常见的使用情形,举例说明公证的意义,假设男女双方系再婚,各自与前任都有一个孩子,再婚前男女双方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归自己、各自名下买的房产归各自。随后男方去世,这时男方名下婚后的房产发生法定继承,按照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这套房产应该是妻子、男方的孩子各占二分之一,但是实践中常常出现男方的孩子根本拿不到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形,那么继承结果就会是妻子占四分之三,但孩子只有四分之一。
而这份协议如果经过了公证,律师在诉讼后可以从公证处调取到相关协议,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公证最大的意义也就是留存协议原件。
三、婚前财产协议涉及哪些费用?
婚前财产协议重要涉及两方面的费用,第一方面是找律师起草协议的费用,如果当事人涉及的财产、债务问题以及协议要求比较复杂,建议找律师进行起草;第二方面费用则是公证费用,按照秦嘉泽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对北京地区公证处的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文书费用统一实施政府指导价,收费为400元,当事人需要公证处代为保管协议,则额外加收1000元。
以上就是有关婚前财产协议的一些基础内容,如果有相关问题,读者可以直接留言咨询或者搜索“秦嘉泽律师”进行咨询。
安宁法院发出首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近日,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据悉,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安宁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同时也打响了遏制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第一枪。
该案中,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故原告于今年2月22日起诉至安宁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后,民二庭法官保红敏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中了解到,二人均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对方部分财产具体情况并不掌握,对于共同财产范围、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方面存在争议。
为平等保护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侵害对方财产权益等行为,保红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双方同时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承诺书》,并在申报事项告知书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事项进行了详细释明,告知双方当事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怠于或者不如实申报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此促使双方当事人如实主动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与此同时,安宁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原有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承诺书》《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向离婚案件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的同时一并送达。
记者了解到,夫妻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当事人诚信诉讼,便于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清涉案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确保依法公正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法官释法】01哪些财产需要申报?
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权益等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还须申报: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或不动产。
02申报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至举证期限届满前申报。经人民法院同意,申报期限可予以延长。
03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申报的后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云南网记者夏方海通讯员施文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近日,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据悉,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安宁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同时也打响了遏制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第一枪。
该案中,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故原告于今年2月22日起诉至安宁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后,民二庭法官保红敏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中了解到,二人均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对方部分财产具体情况并不掌握,对于共同财产范围、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方面存在争议。
为平等保护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侵害对方财产权益等行为,保红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双方同时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承诺书》,并在申报事项告知书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事项进行了详细释明,告知双方当事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怠于或者不如实申报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此促使双方当事人如实主动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与此同时,安宁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原有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承诺书》《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向离婚案件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的同时一并送达。
记者了解到,夫妻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当事人诚信诉讼,便于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清涉案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确保依法公正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法官释法】01哪些财产需要申报?
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权益等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还须申报: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或不动产。
02申报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至举证期限届满前申报。经人民法院同意,申报期限可予以延长。
03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申报的后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云南网记者夏方海通讯员施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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