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婚姻法» 涉外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涉外离婚怎么办手续

涉外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涉外离婚怎么办手续

2024-01-02 08:08:20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SheNgXueLi.cOm涉外离婚怎么办理(涉外离婚怎样处理)方面的法律知识,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SheNgXueLi.cOm

涉外离婚怎么办理(涉外离婚怎样处理)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 1、属于涉外婚姻的,应当如何离婚? 2、涉外婚姻怎么离?涉外婚姻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手续? 3、2017婚姻法:涉外婚姻,离婚清楚这6点,简单很多!(法律实务)

属于涉外婚姻的,应当如何离婚?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当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么,属于涉外婚姻的,应当如何离婚?

网友咨询:属于涉外婚姻的,应当如何离婚?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李守强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

李守强律师解析:

涉外婚姻,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的话,一般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

(1)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2)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2015年进入律师行业,参与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领域:婚姻继承、人损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涉外婚姻怎么离?涉外婚姻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人办理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一方在国内、另一方在国外的情况,这就涉及到了涉外离婚,那么办理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

中国人和美国人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重庆经冠律师事务所高亚律师解答:

手续:

(一)确定管辖法院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二)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诉讼离婚,应按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三)涉外离婚诉讼中,怎样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四)诉讼文书如何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期间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涉外离婚诉讼时间不好确定,有的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会拖得比较久,一两年都不能结案的大有人在。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需要3个月的的时间,但是如果一切事情比较清楚、简单的,时间会很快。

高亚律师补充: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外,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高亚律师总结:

如果是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离婚后要求再复婚的,也要按照涉外结婚的手续进行,这是婚姻法规定的不可避免的手续。

高亚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具有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婚姻家事、交通事故案件。坚持“敬业勤勉、诚实信用”。愿意与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竭诚以自己的学识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017婚姻法:涉外婚姻,离婚清楚这6点,简单很多!(法律实务)

一、涉外婚姻中,一方或双方要离婚,如何办理?

如果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达成离婚协议,双方都可回国办理的,可到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但一方不能回国亲自办理或者双方有争议,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涉外婚姻中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离婚时间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限是三个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审限是六个月,涉外诉讼不受此限制。涉外离婚的答辩期是30天,上诉期是30天。在涉外离婚纠纷中,如通过邮寄或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是6个月。如需适用国外的相关文书,该文书还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程序,所以涉外离婚诉讼时间会相对较长。

三、涉外文书的公证、认证程序?

1、国内的文书在国外法院使用,公证、认证程序?

首先要在涉外公证处办理公证,其次要在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办理认证(我国部分城市设有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最后到文书使用国驻我国使领馆认证。

2、国外的文书在国内法院使用,公证、认证程序?

首先要在国外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其次要在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最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

五、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否应当委托律师?

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六、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婚姻法》、《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

如有法律问题,主页点击【问律师】,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一、涉外婚姻中,一方或双方要离婚,如何办理?

如果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达成离婚协议,双方都可回国办理的,可到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但一方不能回国亲自办理或者双方有争议,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涉外婚姻中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离婚时间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限是三个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审限是六个月,涉外诉讼不受此限制。涉外离婚的答辩期是30天,上诉期是30天。在涉外离婚纠纷中,如通过邮寄或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是6个月。如需适用国外的相关文书,该文书还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程序,所以涉外离婚诉讼时间会相对较长。

三、涉外文书的公证、认证程序?

1、国内的文书在国外法院使用,公证、认证程序?

首先要在涉外公证处办理公证,其次要在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办理认证(我国部分城市设有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最后到文书使用国驻我国使领馆认证。

2、国外的文书在国内法院使用,公证、认证程序?

首先要在国外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其次要在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最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

五、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是否应当委托律师?

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六、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婚姻法》、《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

如有法律问题,主页点击【问律师】,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