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婚姻法» 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意见书

交通事故司法伤残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意见书

2024-01-02 07:47:3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意见书致:wWw.zhibOmen.coM××市××公司作为××市××的委托的交通事故法律事务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意见书

致:

wWw.zhibOmen.coM

××市××公司

作为××市××的委托的交通事故法律事务承办机构,××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赵××、××对申请人××先生提供的有关证据资料进行了审查,依据国家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申请人××先生就××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提供了相关的资信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五)《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六)《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规定》

(八)《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九)国家和青岛市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根据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条所述资信文件(包括复印件)和第二条所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协议的规定,并根据××先生的要求现提出赔偿意见如下:

(一)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是指结案前交通事故伤者、残者和死者生前抢救治疗期间,以及其他按规定参加事故处理的有关人员,在参加事故处理期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计算。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你还可以提出计算处理事故的亲友的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三人为限)。

(二)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稿弊芦时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卜册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伤残共分为10个等级,依次定为100%,90%,80%……10%10个档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给付的补助费也不同。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给付年限*伤残等级系数(百分之几)因此,结合本案应为: 12920元/年*20年*20%=51680元。

(三)、关于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的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所抚养的家属有儿子××现年16岁(××年××月××日生)、女儿××现年10岁(××年××月××日生)现年12岁(、父亲××现年79岁、母亲刘××现年78岁。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用年限分别为:××为2年、××8年、刘××5年、父亲××为5年。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即9883元/年计算。在确定被扶养人时,应当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结合本案,你的伤残等级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可以认为丧失劳动能力,故能提出此项键带要求,也有利于双方协商赔偿数额。

四、关于精神赔偿金的标准。被告的侵权行为确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原告要求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且数额适当,应当得到支持。

(一)原告确有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的事实。事发时,原告瞬间的事故带给她们的是难以承受的伤痛和对未来的忧虑。她们遭受伤痛的侵袭甚至是死亡威胁。感受着年届八旬的父母为筹集医疗费,给人磕头作揖,甚至以高息借贷时的无耐;感受着母亲虽数次晕倒,仍挂着吊瓶护理她;当然,她们也感受到了三被告面对父母乞求时的无动于衷。这些都使原告心灵遭受着巨大的打击。

(二)原告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法释[2001]7号)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何为后果严重?司法实践中有三种情况:1、凡是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近亲属遭受的精神损害,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2、凡是造成受害人残疾的,无论伤残等级如何受害人所受的精神损害均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对于受害人既没有死亡也没残疾的,视具体情况而定。本案中,王某因交通事故致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符合上述第二种情况。三被告对原告的冷漠态度以及原告将来在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可能受到的不良社会评价及自我评价降低等现实情况,可以看出原告在精神上确有被严重伤害的事实,都应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法释[2003]20号)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五、综上所述,本律师建议尽量在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达成此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协议,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共三页,其后之附件均为本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相关法律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无异。

××律师 ××年××月××日

保险赔偿法律意见书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