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有什么区别,房屋赔偿和补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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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偿和赔偿有什么区别
补偿与赔偿有以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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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赔偿金和补偿金的区别
法律分析: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在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失业所给予的补偿,大部分适用场景,就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予续签这种情况,补偿金的最高计算年限为十二年;而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违法(无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说明赔偿金上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法律分析: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程度不同。行政赔偿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补救程度不如行政补偿充分。程序不同。行政补偿可能是在损害发生之前由行政机关与公民协商解决,也可能是在损害发生之后由行政机关与之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为市政建设及其他需要征用私人所有的农业土地时,须给予适当代价,或以相等之国有土地调换之。对耕种该项土地的农民亦给以适当安置,并对其他该项土地上的生产、投资及其他损失,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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