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国家重视法治建设的理由,建设法治国家面临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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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认为我国当前的法律环境如何?建设法治国家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
不想做太多的宣泄,仅就个人感受而言,我国目前的的法律环境喜忧掺半,喜的是法治在不断发展,涉及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几乎做到了有法可依。忧的是(也可说是让人愤怒)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所谓的立法者和司法者们的低劣素质是目前的公平正义在百姓中留下一踏糊涂的评价,尤其是立法者不谙社会现状乱立法,以及部分司法单位无视或不谙我国立法的目的,理论功底差,却胡乱进行所谓的司法解释和做出匪夷所思的法律观点和指导,真是贻笑大方,但他们却位高权大,说的不论对错都是“金玉良言”,苦的却是无辜的百姓。
因此,建设法治国家我国目前什么都不需要做,唯一要做的事当务之急是要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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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含义,在法律界做到两步,第一步,彻查贪污腐败,冤假错案追究,进行法律素养大整风,彻底清除法律界的败类和不称职人员。第二部,以个人的德行作为第一标准,多渠道吸收道德素养高,法律功底好的人员进入法律各界。我国现在已经是“条文”上的法治国家,也说明了依法执行难的现状。但问题远远不止有法不依,还有司法不独立、判决不统一、行政诉讼难、行政追责难、证据不规范等等。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对法本质普遍深刻认识的缺失。我们只注重条文的编纂,而不去思考和让普通百姓认识到为何要去守法、具体体现在法理学、法哲学研究的落后,我们只把法当做工具而不理会藏在其背后真正的规律~
二、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
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而制定的。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三、我国职业生活中的相关法律包括
法律分析:职业活动中的主要法律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的同时,也注重对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使他们真正与其他劳动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四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享有法律赋予的劳动管理权、劳动力分配自主权等。同时,国家制定劳动标准,明确规定劳动的基本条件,以制约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我国目前的就业环境存在哪些问题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之产业结构转型下资本对劳动的排斥必不可免,在劳动力整体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就业总量矛盾虽有缓解,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和区域性问题日益凸显。
当前我国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指在劳动力供求总量基本相当的情况下,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不匹配现象,即劳动者难以实现就业的同时,部分企业却出现“招工难”,而这是近些年,也是未来几年我国将会持续存在的重要问题。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国际需求不振、国内需求尚待提升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大量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生产萎缩或转型升级,导致传统制造业岗位需求显著减少,必然带来大批的失业人员。而这些失业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普遍没有达到一些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即使有着强烈的就业愿望,也很难在劳动力市场找到相适应的就业岗位,且劳动力素质的提升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同时,我国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目前面临着人才短缺的困境,这已成为其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必然伴随相对长期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是政府和学术界必须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挑战与机遇并存
近年来,我国高达数千万的农村转出人口流入城市和城镇,这一方面为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地区的企业“用工荒”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劳动力缺口。但户籍制度以及附着其上的保障制度的差异性,导致农村转移劳动力真正实现市民化困难,不仅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相关政策的效果,而且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边缘化很容易成为城市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持续转移,不仅有利于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拐点的压力,为产业转型升级留足空间,也有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尤其是作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发展重要动力的新型城市化,重点集中于人的市民化,这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高效转移带来了难得机遇。同时,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大规模的农业人口市民化意味着政府需要承担巨大的转移成本,即使存在足够吸纳劳动力的渠道,初期的转移成本规模仍不容忽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而在国家限制部分城市人口规模、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更多进入二级及以下城市的背景下,各级地方城市将面临越来越大的转移成本压力。如何抓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带来的机遇,同时尽量降低转移成本,将成为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近些年,随着地方高校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数量持续增长,未就业毕业生规模也持续积累。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下,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萎缩。二是高校教育内容与培养方式落后,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三是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素质人才的主要来源,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高校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改革滞后,加之高校为求“发展”盲目扩大规模和生源、毕业生就业心态不合理,不仅带来普遍的“学用脱钩”现象,更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年积累,形成日益庞大的“高学历”失业大军。如果高校尤其是普通高校没有针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对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进行及时的改革完善,那么未来一段时间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将更加严峻,并会成为我国未来就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四)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人口流动受限、信息不对称和教育滞后是导致就业问题长期存在的主要因素,政府往往通过对这三个因素施加影响,来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但改革开放以来,在人口红利和经济高速发展影响下,就业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足够认识。直到近些年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失业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促进就业才逐渐为各级政府所重视。但由于缺乏相应经验,且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很不完善,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仍仅限于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失业人群,而从长期的、根本性的角度,针对人口流动限制、信息不对称和教育滞后三大因素的全方位改革尚未展开,给未来就业问题的解决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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