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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有过错的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2024-01-02 04:03:1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没有共同财产的,如果对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财产分配。男方有过错,根据《婚姻法》第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没有共同财产的,如果对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财产分配。男方有过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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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可以不分或少分过错方财产吗

1、案情介绍女方因男方有外遇及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同时要求男方因存百在过错而不分得财产,男方不予认可,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分析《婚姻法》第2条规定了男女平等原则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法发【1993】32号文》第13条规定: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度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但《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照顾无过错方,而是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因此,照回顾无过错方不应再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项原则(人民法院出版社《基层法院裁判标准规范》第62页)。3、判决结果法院没有判决女方多分财产,但支持了女方追加的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4、律师建议对于无过错方,可在离婚的同时,要求对方给与精神损害赔偿。但目前大多答对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很难取得,建议及早找当地律师咨询,收集相关证据。

过错方是指什么?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对吗?除了这些还有什么?

新婚姻法过错行为种类: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以补偿。”该条确立了离婚补偿制度,它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这一制度的确立,体现了对当事人在婚姻家庭中所作贡献的客观评价。婚姻家庭生活,要求配偶双方在感情、时间、精力、经济等方面持续不断地投入。但就多数婚姻而言,夫妻对婚姻家庭的贡献与从中获得的利益是不平衡的。实际生活中,承担了较多家庭事务的一方,往往其职业发展和其他方面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牵制,而配偶他方,则基于对方的奉献和牺牲,从婚姻家庭中获得了很大的利益。  补偿权的建立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但在实践中付出较多义务方并不能得到补偿。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足的方面;一是如何判断一方付出较多义务,当事人难以说清楚。二是请求补偿的金额、方式、期限没有作任何规定,原则性太强将导致法官引用此款时不当侵害另一方的财产利益。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一个方面完善“补偿权”:法院应依职权取证,一般来说,被请求人的社会地位或经济地位明显优于请求人,请求人在承担证明付出义务较多时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困难。因此在请求一方能力有限或其他一些原因,法院有时也应根据请求方提供的线索,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依职权调取证据,法院适当行使调查权有利于弄清事实,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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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男方 过错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