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二个人名离婚怎么分割,房产证有夫妻名字离婚如何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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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基本的结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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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二人的名字,二人均有产权,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割的。但是因为房产获取的时间、获取方式、登记方式上有区别,所以具体分割的份额多少也有差别。分两种情况回答一下:各自份额的判定,离婚之后的分割方式。
各自份额的判定
1. 从获取时间上,是婚内购房
(1)婚内夫妻二人用婚内财产购买
这种情况判断最简单。这种情况下,无论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除非特别约定(例如,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房子均作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在没有标注份额的情况下,因此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夫妻二人各一半儿。
(2)婚内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
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关键点:
一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个人财产包括了个人婚前财产、个人的父母赠与给单方的财产。在购买的时候如果直接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或者购买时登记单方名字随后又加了对方名字,无论哪种情况,在分割房产的时候,首先靠双方协议,一般来讲,未出资方占有的份额会少。协商不成,通过法院判决决定。
二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支付首付、婚后二人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个人支付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两种情况下,离婚之后,房子基本都会归出资方所有。但是,出资方要给予对方一定的费用补偿,包括对方份额折算、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具体没有固定的比例,主要看协商或者判决。
2.从获取时间上,是婚前所购
主要就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二人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双方名字;一种是婚前单方出资、登记双方名字,或者随后加上对方名字。
针对婚前二人共同出资购房。这种情况下,在没有明确各自份额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针对婚前单方出资、登记双方名字,或者随后加上对方名字。这种情况下,视同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具体的份额在没有明确写入房产证的情况下,也是靠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判定时也是倾向于出资方。
因此,简单总结一下:
(1)夫妻双方婚内共同出资,可以认定为一人一半儿。
(2)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主要依据各自出资份额界定。
(3)夫妻一方出资,房产证登记两个人的名字(不管购买初次登记,还是随后加名),具体份额看双方协商结果。分割方式
这里主要从房子有无贷款作为说明的维度:
1.无贷款
如果是一人一半儿,谁都可以要。但是要房子的人,就要给对方相应的补偿,主要可参照当前房产的市场价格。
如果不是一人一半儿(如上所述,例如后来加名的,房款由某人个人财产出的),一般归份额大的一方,但是要给予对方经济上的补偿(按照协商好的份额界定)。
2.有贷款
这种情况下,大概率房子是归贷款人所有。
因为房子处于抵押状态,能否变更产权人,不单取决于夫妻二人协商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如款银行同意,那么他们会对变更人进行还贷能力等的评估;如果不同意,贷款的偿还人不能变更,除非把贷款还清。
另外的提示
1.别拖延,否则对双方均有风险。
离婚其实不是每个人想看到的,毕竟当初结婚还是希望能好好一起过一辈子。但是,并非事事如愿。既然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上,不要留什么尾巴。还是那句话:什么事儿都做到前头,别拖延。否则,对于双方来讲,未来都可能存在风险。
2.分得房产有限制条件。
在分割房产时,能不能分得房产的所有权,受到当地限购政策影响。如果没有购房资格,是无法分得房产的,这一点要提示一下。
希望能够对题主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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