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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有哪些,认缴股权赠与和实缴股权赠与

2023-10-30 10:51:5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可以赠予的,赠与股权,和其他赠与合同一样,作为实践合同,需要实施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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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可以赠予的,赠与股权,和其他赠与合同一样,作为实践合同,需要实施赠与行为合同才能生效。那么,股权赠予都有哪些类型?

网友咨询:

我想把我的股权赠予给我的孩子,可以吗?

律师解答:

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也可赠与,但在股权赠与的过程中,有几点需要予以注意: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律师补充:

股权赠与的类型: (一)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 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二)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 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 如果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适用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原则,那实际产生的结果则是其他股东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就可以获得股权,这显然不是赠与股东的本意。因此,在实务操作中,一般对外的股权赠与是需要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才可得以实现。 律师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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