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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是什么意思

2024-01-02 00:39:35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婚后购置的房地产,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婚后购置的房地产,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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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三项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是女儿的,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不明确表示,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补充问题的回答:修改表述如下:现赠与人自愿将该房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张小三个人所有。 法官的考虑有可能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比如该房产归属于女儿个人将对另一方极大的不利,也有可能要根据其他的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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