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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多大的

2023-12-17 22:36:0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醉酒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能力。3、聋哑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由于生理上的缺陷,他们在接受教育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必然受到一定的局限,其辨认是非的能力比正常人要差,所以法律规定对他们的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未成年人”它们的年龄划分标准有什么区别?

民事行为能力,是10岁以下没有,10-18限制,18以上完全(其中16岁就已经有经济来源养活自己的,就算成年人)未成年人就是以18岁为界限刑事责任能力是,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14-16只对一些罪负责;16岁以上对所有罪都负责

强迫症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吗?

不属于。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理论和鉴定实践一般认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主要有以下两类;一类是处于早期(发作前趋期)或部分缓解期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等)患者,这种患者精神病理机制的作用使其辨认或控制行为的能力有所减弱;另一类是某些非(狭义)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包括轻度至中度的精神发育迟滞(不全)者,脑部器质性病变(如脑炎、脑外伤)或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症)后遗症所引起的人格变态等,神经官能症中少数严重的强迫症和癔症患者等。这两类人虽患有精神病,但其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并未完全丧失,仍具备一定程度的刑事责任能力,故应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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