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被原房主恶意破坏,法拍房腾退时原被执行人恶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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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拍房以后,房屋被占用,对方拒不腾房的案例有很多,这也是很多参拍者担心的问题。
网友咨询:
执行案件中,原房主恶意破坏法拍房怎么办?
广东南粤律师事务所张伟明律师解答:
执行案件中,涉案房屋拍卖成交后的腾退、交付问题,既是司法处置的最后一环,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被执行人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妥善保管好其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被执行财产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有些原房主不愿失去房子,却有因为欠债等情况被法院强制拍卖,可能会遇到恶意破坏房子,造成新的房主入住困难的情况发生。碰到这种情况,可以请求法院追究前任房主的责任以及赔付房子的损害的费用。若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广东南粤律师事务所张伟明律师解析:
竞买人也要关注房产是否有瑕疵,如是否是双拼房,有无附带租约拍卖,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否涉嫌违法建筑等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如果买受人以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拍卖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外,竞买人也要关注,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房产调控的政策,如是否限购限贷等等。避免竞拍成功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付款手续。如果因房产政策调整买受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主张拍卖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故意毁损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根据相关法条规定,情节轻的予以训诫,情节重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伟明律师简介
张伟明律师,男,广东南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有获奖论文,执业25年。多年来,承办大量刑事、民事、商事等各类案件,谦虚客观,认真专业,擅于洞察分析,把握案件关键,已有多起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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