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夜班被人社部认为不算工伤,值夜班受伤算工伤吗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25岁的唐理(化名)家住湖南省长沙,大学毕业时通过校招成为某国企的员工,已在公司配电间总机房工作两年多。25岁女工值夜班被猥亵2017年3月29日,轮到唐理和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25岁的唐理(化名)家住湖南省长沙,大学毕业时通过校招成为某国企的员工,已在公司配电间总机房工作两年多。
25岁女工值夜班被猥亵 2017年3月29日,轮到唐理和许倩上夜班,按照总机房内部的惯例,两人一班,轮流值守,替换休息,这天的上半夜由唐理负责监控仪表,下半夜由许倩接替。凌晨1时30分左右,唐理沿着楼廊去卫生间,经过步行楼梯处时,突然被人从身后紧紧抱住,“谁啊,”她吓得惊叫了一声,对方立即捂住她的嘴巴:“不许喊!” 接着,她被勒住脖子拖至步行楼梯通道拐角处,安全门随即被对方用脚蹬上。当两名保安赶到现场时,只见唐理衣衫凌乱,连连惊呼着:“不要碰我!”许倩上前追问原委,唐理继续哭泣不止,不肯回答。一直到第二天上午,唐理始终恍恍惚惚,不让人靠近自己,反复说着“不要碰我”这句话,在此期间,还出现了两次小便失禁的情况。公司派人和闻讯赶来的唐理父母陪同她前往医院。 四川联衡律师事务所王东军律师解析: 不认定工伤后“民告官” 法庭交锋 法院受理案件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2017年12月13日,第一次公开开庭。 在这次开庭中,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对唐理在上班期间遭受性侵的事实,没有任何异议。法庭上,唐理的代理律师与人社局重点围绕遭受性侵伤害,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的“因履行工作职责”进行了激烈交锋。 终于认定为工伤 2018年4月12日,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告当庭向法院提交了两份司法鉴定意见,包括认定唐理目前精神状态的意见,唐理所受精神损害与性侵事件因果关系的鉴定。 针对原告当庭出示的司法鉴定意见,人社局仍然辩称,嫌疑人金某已由检察院公诉,金某与唐理在工作上没有交集,性侵犯和犯罪对象的选择是随机的,并未因工作矛盾产生有预谋的犯罪,因此金某对唐理的性侵与《工伤保险条例》中要求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伤害并无关联,是平行发生的事件,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工伤。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等。根据该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应当考虑两重因果关系,即履行工作职责与暴力等意外伤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暴力等意外伤害行为与伤害结果、范围之间的因果关系。 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 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 5、生活护理费: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6、伤残补助金 7、伤残津贴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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