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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完了对方后悔了,写了离婚协议书下一步怎么办

2024-03-03 00:05:0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ibomen.com写完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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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反悔后怎么办)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后分割财产反悔,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双方在民政部门就离婚后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 对任何一方来说,这都是对自己产权的自由处置。 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接受这项决定带来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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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在本协议中发生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 法律规定有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但婚姻关系归根到底还包括身份关系,由此产生的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 因此,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无视身份关系,简单完整地适用其他法律法规。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这一解释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 例如,人民法院帮助当事人变更或者解除《分割财产协议》案件,对明确列举的事项没有明显的不公平或者重大的误解,就是基于这个想法设计的。 当然,我们并不完全拒绝这些未知项目的适用,但我们认为这些方面在适用时必须严格限制。 如果对案件适用这些规定,法官可以根据《解释(二)》第9条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我们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也就是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这样的诉讼,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但当事人是否有实质性诉权,取决于当事人能否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或胁迫。 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此外,当事人在履行协议时对方违反协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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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反悔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这四种情况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昨晚,接到一初中同学的咨询,说他妹妹前两年离婚了,最近发现其前夫在离婚前转移了财产,给小三购买了一处房产。她询问这种情况下还能够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吗?我的回复是可以的,还在诉讼时效内,建议抓紧准备证据提起诉讼。

之前也接触到几例关于离婚后还想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的咨询,很多咨询人对时间要求和诉讼理由并不是非常确定,不想官司没打赢,还要浪费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因此,本文对离婚后哪些情况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进行总结,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双方离婚后,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之前碰到过一例,就是本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好房子和车子归女方所有,事后男方却并不配合办理过户,这种就属于不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这时候就可以重新提起诉讼要求按原协议履行。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诉讼时效:3年,从离婚第一天开始计算3年时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受法律保护。

二、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情况

生活当中,经常能见到一些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对其签订的离婚协议反悔,想起诉要求更改协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先受理,然后进行审查,确认在签订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如果提起诉讼的一方提供不了证据证明该协议时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法院则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并不是反悔了就可以随意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只有在被欺诈和被胁迫的情况签订的离婚协议才能反悔要求重新分割。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3年,从离婚第一天开始计算3年时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受法律保护。

三、离婚后发现对方还有未分割的婚内财产 离婚也办完了,财产也分割了,但过两年又发现对方居然还有其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置办的财产,离婚的时候没有进行分割!此时可以持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这部分被隐藏的财产进行分割,并要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诉讼时效:3年,从得知有未分割的婚内财产之日起开始计算3年时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受法律保护。

四、诉讼离婚时对有房贷的房屋未进行分割

很多夫妻在婚后购买房子,基本上都是有向银行贷款,因为将房子抵押了出去,造成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都想争这套房子,法院也不好对其进行分割,于是只能搁置争议,告知当事人等房贷全部还清取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之后再提起诉讼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也不少见。

诉讼时效:3年,从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之日开始计算3年时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受法律保护。

袁Sir认为离婚需慎重,涉及财产更要慎重,虽然再行分割不易,但真遇到上述几种情形时,自己的权益还需积极去维护。

签了“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往往让渡自己的财产权利,自愿签下“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然而,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签下“净身出户”协议的一方迫于现任配偶的压力或是经济上的困难,以“受胁迫”或“协议不公”为由反悔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这种反悔还能有效吗?今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刘丽霞以问答形式,为读者解读关于“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

问:“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答: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签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行为本质上是行为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考量“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效力,应从夫妻双方在签订时的行为能力、是否为真实意愿、有无其他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考虑。夫妻双方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签署“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主体条件,自愿签字认可协议内容,协议内容不违反限制性规定,当为有效。

问:“净身出户”一方经济困难,可以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

答: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合同,符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即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前所述,在“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时即为有效法律行为。“净身出户”一方如果提交证据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方可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经济困难不属于法定撤销事由,属于“净身出户”一方在签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时明知并自愿承受的法律后果,不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当然,实践中有一方因“净身出户”而经济困难,获得全部财产方自愿放弃部分财产权益归“净身出户”一方的,属于民事主体对自己权益的处分,法院不做干涉。

问:“净身出户”一方主张被胁迫,“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可以被撤销吗?

答:主张“净身出户”协议是被迫签署的,需要考察案件是否成立法律规定的胁迫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但是需要严格举证。如果“净身出户”一方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在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时确属被胁迫,则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但是,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或者是虽有非自愿因素,但是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目的,在“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上签字认可的,均不属于胁迫情形,则协议有效。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往往让渡自己的财产权利,自愿签下“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然而,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签下“净身出户”协议的一方迫于现任配偶的压力或是经济上的困难,以“受胁迫”或“协议不公”为由反悔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这种反悔还能有效吗?今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刘丽霞以问答形式,为读者解读关于“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

问:“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答: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签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行为本质上是行为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考量“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效力,应从夫妻双方在签订时的行为能力、是否为真实意愿、有无其他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考虑。夫妻双方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签署“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的主体条件,自愿签字认可协议内容,协议内容不违反限制性规定,当为有效。

问:“净身出户”一方经济困难,可以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

答: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合同,符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即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前所述,在“净身出户”离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时即为有效法律行为。“净身出户”一方如果提交证据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方可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经济困难不属于法定撤销事由,属于“净身出户”一方在签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时明知并自愿承受的法律后果,不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当然,实践中有一方因“净身出户”而经济困难,获得全部财产方自愿放弃部分财产权益归“净身出户”一方的,属于民事主体对自己权益的处分,法院不做干涉。

问:“净身出户”一方主张被胁迫,“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可以被撤销吗?

答:主张“净身出户”协议是被迫签署的,需要考察案件是否成立法律规定的胁迫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但是需要严格举证。如果“净身出户”一方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在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时确属被胁迫,则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但是,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或者是虽有非自愿因素,但是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目的,在“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上签字认可的,均不属于胁迫情形,则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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