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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3-02 23:35:0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bianHulvShi.Com工伤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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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才财产?

夫妻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所以,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才财产?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工伤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规定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婚内一方因为工伤事故获得的工伤补偿属于其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人身属性的财产。在离婚时,工伤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析:

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误工费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这是专门给残疾人生活的费用,这种费用很特殊,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生活保障,故只能归残疾的夫或妻一方,另一方不能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陈志华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陈志华律师简介

中山大学法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硕士;16年法律工作,现为广东凯成律所企业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律师。担任上市公司及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与多家公益组织合作。婚姻情感家事纠纷;金融犯罪、职务犯罪

离婚时工伤赔偿金能分割吗,怎么分割?

因为种种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是比较多的,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工伤赔偿金在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网友咨询:离婚时工伤赔偿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刘辉律师解答:

离婚时工伤赔偿金不能分割,工伤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情况下工伤赔偿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刘辉律师解析: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刘辉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八年时间,其中从事公司法务三年时间,从事律师助理及律师工作五年时间,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律顾问及各类民商事诉讼法律业务经验。

工伤获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获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例:

刘某与妻子郭某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郭某辩称同意离婚,但认为原告刘某2008年在煤矿施工过程中受伤,获得的16.28万元工伤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那么,因工负伤所获得的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评说: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告刘某与被告郭某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应按《婚姻法》第十八条处理。且原告刘某在煤矿施工中受伤并得到的工伤赔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依法属于刘某个人财产。

据此,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同时,依法认定刘某的该笔工伤赔偿款为个人财产并无不当。

依法治市办 供稿

本报法律顾问冯国亮审定

工伤获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例:

刘某与妻子郭某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郭某辩称同意离婚,但认为原告刘某2008年在煤矿施工过程中受伤,获得的16.28万元工伤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那么,因工负伤所获得的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评说: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告刘某与被告郭某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应按《婚姻法》第十八条处理。且原告刘某在煤矿施工中受伤并得到的工伤赔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依法属于刘某个人财产。

据此,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同时,依法认定刘某的该笔工伤赔偿款为个人财产并无不当。

依法治市办 供稿

本报法律顾问冯国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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