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德,德法关系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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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德法律 ”有什么传奇故事?
利德福德位于今苏格兰德文郡境内,是英国古代撒克逊人的一个自治市,撒克逊人在那里构筑了四座要塞,以抵御外族的侵扰。十四世纪时,诺曼人又在那一带建起数座城堡。在那些城堡中,有一座后来成为锡矿区的监狱。那里的地牢阴暗潮湿、恶臭无比,环境非常恶劣。关押在那里的犯人往往还未等到出庭受审,便已丧命。“ 德福德法律”现在指的是喻指先施体罚,再进行审判的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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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的慎重
柏拉图写过不少对话录,里面讲述了许多稀奇古怪、在中国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故事,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
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
这辩证法与咱们现在知道的不同,它是一种很伤人的辩论技术,分为“讥讽”和“助产术”两部分。具体来说,辩论者首先向对方请教学问,好像自己什么都不懂似的,然后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逐渐使对方出现前后矛盾的回答,以达到“讥讽”的目的。最后,提问者便直截了当地告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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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并不懂,还是让我来解释所请教的学问是什么。当然,学问在你心里,只是你无法想起来,现在我帮助你回忆,就像帮你生小孩一样。”这样,便开始“助产”。正是因为经常运用这种方式向他人“请教”,苏格拉底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又称“诡辩学者”)。
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
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
临刑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
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制裁难道就正当了?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还是选择了饮毒。
评论或感悟:在一般中国人看来,这种事情恐怕不难处理。
既然法律本身就不公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实在应该堂而皇之越狱而去。
这个故事可以说大致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一个方面的深层意识。从古至今,有些西方人似乎就不像中国人这么“坚决”。他们认为,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
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有些法律当然不好,甚至可恶,但是如果因此便可以将法律随意戏弄,那么可能人人都会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而且,当某些人认为这个法律公正,而另一些人持相反看法时,能否一定会找到一个公认的标准来确定谁是谁非?当然不一定。
就此故事来说,苏格拉底和他的学生认为雅典的法律不公正,而许多雅典人却认为那法律再好不过了,我们恐怕就难以找到连当时大多数希腊人也接受的标准去说“就是苏格拉底正确”,或说“就是大多数雅典人正确”。价值判断这东西,有时就是见仁见智。所以,有些西方人相信,必须慎重对待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
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而只有暴力。
法上“法”
古希腊戏剧家索福克勒斯写了一个十分有名的叫做《安提戈涅》的悲剧。其中一场戏,生动地描述了人的宗教义务和世俗法律义务之间难以调和的冲突。
安提戈涅是一名妇女。她的兄弟普雷尼克因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而被国王克里奥判处死刑并已执行。后来,国王还宣布一项法律,规定不许任何人为普雷尼克举行丧礼。但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安提戈涅仍然勇敢地向国王的法令挑战,按照希腊宗教所规定的仪式,埋葬了她的兄弟。
国王将安提戈涅抓起来,问她为什么违反国家的法律。安提戈涅说:“我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但是,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按照希腊宗教,兄弟姐妹之间的爱是永恒不变的,在其中一个离开人世时,其他人要以宗教仪式举行庄严的丧礼。
安提戈涅称,宁愿受国法的处置,也要将兄弟完好埋葬,这是她自己良心上的要求。
评论或感悟:在西方法律文化史中,因两种法律秩序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思考源远流长。这场戏只是表明,早在古希腊,西方人就认为应该对这类冲突有一个超验的看法。
西方人总是认为,此岸世界远不如彼岸世界那样完善。在彼岸中,神或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它们安排的世界既公平又有序。而在此岸中,由于人有种种缺陷,世间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完善。正是因为人的不完善,所以在没有神或上帝的指引下人所制定的法律便有许多毛病,于是,人要完善自己,希望社会公正,就必须以彼岸的法则为最终标准评判自己的行为,甚至评判世俗法律的善恶。
这种世俗法律之上还有更高的法则的观念,在西方的整个文化历史中极为盛行。西方人时常以这种观念为武器,批判现时社会中不完善的法律。他们认为,当世俗法律和更高的法则发生冲突的时候,更有义务去服从后者。这样才能防止世俗社会中有人利用法律造成专制。
当然,也有一些西方人存有忧虑。他们想,国家制定的法律明确清楚,比较好把握,而那些更高法则之类的东西时常很抽象,有时甚至不知所云,所以应以国家的法律为最终标准,否则人世间便会失去明确的行为标准。
在西方人看来,安提戈涅的最后命运是不重要的,她的行为选择的意义才是重要的。
人无法摆脱世间命运的安排,但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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