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刑法» 刑法与其它法律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刑法与罪行有什么区别

刑法与其它法律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刑法与罪行有什么区别

2024-03-02 21:09:0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最特殊的表现为刑法的严厉性,刑罚主要体现在剥夺他人自由甚至生命,因些,刑法的另一个特殊性就要求适用刑罚是要慎重,即要求刑法具有谦抑性,能不用尽量不要动用刑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最特殊的表现为刑法的严厉性,刑罚主要体现在剥夺他人自由甚至生命,因些,刑法的另一个特殊性就要求适用刑罚是要慎重,即要求刑法具有谦抑性,能不用尽量不要动用刑罚手段。

犯罪的特性有哪些以及我国刑法体系的构成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我国刑法体系的构成?从总则来看,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是指导和适用于整部刑法的通则性规范;第二章犯罪,规定的是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特殊形态等犯罪总则性质的内容;第三章是关于刑罚种类的规定,第四章是运用刑罚的原则与制度,这两 章属于刑罚总则性质的内容;第五章其他规定是关于若干名词术语的界定及刑法典总则与其他刑法规范的关系问题等内容。这就在刑法典总则部分大体形成了从刑法通则到犯罪总则再到刑罚总则的具有严密逻辑性的结构。从分则来看,在分则体系上,从我国公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相一致的理论与现实出发,根据犯罪所侵犯客体的不同和社会危害性有大小,我国刑法典对犯罪进行了分类和排列,把形形色色的409种犯罪分成从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至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三大类,每类犯罪各包括多少不等而同类客体相同的若干种具体犯罪,这种刑法分则体系显然与西方一些国家刑法分则的“二元论”体系(把犯罪分为侵害国家的犯罪与侵害个人的犯罪两大类)或“多元论”体系(把犯罪分为侵害国家法益的犯罪、侵害社会法益的犯罪与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三大类,或者甚至支离破碎地分为几十类)有原则性的区别,从而具有犯罪分类标准统一而科学、犯罪类型排列合理而清晰的优点。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