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定作方可以随时解除吗,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撤销权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根据相关民法典合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定作人是可以在完成工作前随时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不违约,造成损失的是要赔偿的。法律分析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完全按照定作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任意解除权实际上是背离了合同严守原则,根据相关规定,是由承揽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定作人因情势变更对这种特殊要求变得不再需要时,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承揽合同随即终止履行。但为了防止定作人滥用权利,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法律又给行使任意解除权附加了后果限制,即承担造成承揽人损失的赔偿责任。这样既保障了定作人的权利,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又赋予了承揽人就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向定作人追索的权力,符合公平原则。合同是双方基于信赖关系而形成的契约,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不以对方违约为前提,可以直接简单粗暴地切断合法存在的契约关系,这与合同严守原则相背离,从表象上具有违约的特征,但其与违约却存在本质的不同,理由如下:
xTW.COM.Cn
首先,任意解除权是权利人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而违约则一般来说是违法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其次,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定作人并不一定是责任方,基于承揽人过错或者对承揽人没有造成损失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而违约人则除了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外,一般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承揽人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因此,任意解除权是一项法定的权利,定作人并不会因为仅仅行使该项权利而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完全同意1楼的观点 佩服啊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