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论坛如何发帖,阿里巴巴论坛任务是什么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总则1.1 商人论坛版主由网友自愿申请,义务担当,自愿接受论坛及网友的监督,接受论坛的统一考核;
1.2 商人论坛版主须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论坛和阿里巴巴形象;
1.3 商人论坛采取正版主负责制;每个论坛只能有一位正版主,正版主最多可挑选五位副版主协助论坛工作;一位网友最多只能担任一个论坛的正版主;
1.4 版主可以商人论坛所管辖论坛的名义发起活动;严禁在未征得阿里巴巴相关部门的同意前,擅自以“阿里巴巴”的名义发起活动。
1.5 版主上下任权限的变更,管理员每周三集中操作一次。
正版主2.1 产生
2.1.1 正版主采用竞聘机制上岗:
wWw.Zuiwan.neT
每年3月底前逐步开始正版主的竞聘,要求所有参与竞聘的正版主书写竞聘报告:包括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新参选版主不需要),未来一年的工作规划及副版团队人员分工。按论坛网友50%权重(论坛网友需20票以上有效)、论坛副版主30%权重、管理员20%权重、三方投票决定版主的上下任。论坛总管理员小雨有一票否决权。【具体规则细节见】2.1.2 正版主正常就职期间(非竞聘期),其他网友不能直接申请正版主,只能向正版主提出副版主申请;
2.1.3 秀才二星级(包括二星级)以上且注册时间在五个月(包括五个月)以上的网友方可任职正版主。
2.2 职责
2.2.1 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论坛和阿里巴巴形象;
2.2.2 副版主的任免、培训、分工,组建论坛管理团队;
2.2.3 论坛活动、热点话题、原创文章的组织、策划、推广;
2.2.4 论坛帖子管理:根据论坛规则对帖子进行加分、删除、转移和置顶管理,引导和创造论坛良好的讨论氛围,鼓励更多优秀的原创文章;
2.2.5 处理论坛网友和副版主的纠纷;
2.2.6 管理论坛基金帐号,运营论坛基金,每月公布论坛基金的使用情况;
2.2.7 编写论坛“本版公告”;
2.2.8 根据论坛既定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制定适合论坛发展的管理细则,并贯彻执行;
2.2.9 推广本论坛,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论坛;
2.2.10 按照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反馈问题:
如对其他论坛的副版主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留言或贸易通向该论坛的正版主反馈;如对其他论坛的正版主有意见建议,请发帖到“版主之家”论坛;如对商人论坛或管理员有意见建议,请反馈到“版主之家”论坛。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笔名)在其他论坛上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破坏版主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3 权利
2.3.1 论坛人事权:副版主的任免,需提交管理员审核后生效
2.3.2 论坛财务权:论坛财富值基金帐号的管理运营
2.3.3 论坛公共推荐位的申请权
2.3.4 “版主之家”论坛的进入权
2.3.5 论坛帖子的管理权 ,同时接受管理员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员具有帖子的最终管理权;
2.3.6 论坛内部纠纷处理的决定权
2.4 离任
2.4.1 正版主辞职,需提前10个工作日在版主之家发帖申请,经管理员同意后撤消;
2.4.2 论坛月度排名连续三次位于所在板块后10%,则保留撤销版主职位及同时撤消该论坛的权力;
2.4.3 未在所管辖论坛和“版主之家”论坛发帖公告的情况下,连续1个月不登录论坛,或在所管辖论坛连续1个月不发帖,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2.4.4 屡次不履行版主职责,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2.4.5 擅自外借版主会员账户给其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2.4.6 发布或纵容攻击阿里巴巴产品、功能及其服务的帖子,破坏阿里巴巴及论坛形象的,或用不当言论攻击、调侃管理员的,管理员有权警告、处罚之,严重者撤消版主职位,甚至予以黑户处理;
2.4.7 一旦发现所在公司业务与阿里巴巴产品、功能及其服务存在竞争关系,且有宣传行为的,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2.4.8 一旦发现兼任与商人论坛有竞争关系的论坛管理职务,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2.4.9 未经管理员允许,擅自泄露“版主之家”论坛的讨论内容,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2.4.10 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论坛规则,给阿里巴巴及其论坛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2.4.11 任职期间,超过半数论坛管理团队(副版主、管理员、总管理员)提出弹劾,直接撤销版主职务
副版主3.1 产生
书生二星级及以上,且注册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方可任职论坛副版主。网友可留言或发帖给正版主,申请做副版主;经正版主同意后提交管理员开通权限,管理员拥有最终否决权。副版主必须提交详细的个人资料给正版主存档备份。
3.2 职责
3.2.1 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论坛和阿里巴巴形象;
3.2.2 对论坛里的好帖和活动,及时给予加分推荐、列为精华、置顶等鼓励,调动网友的积极性;
3.2.3 及时修改、删除、违反论坛发帖规则的帖子;转移主题不符的帖子;及时关闭严重影响论坛正常秩序或浏览的帖子的回复功能;
3.2.4 积极协助解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网友的建议与批评;
3.2.5 接受正版主管理,协助正版主和管理员的工作,共同推进论坛的发展;
3.2.6 按照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反馈问题:
如对其他论坛的副版主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留言或贸易通向该论坛的正版主反馈;如对其他论坛的正版主有意见建议,请至社区公告相关帖内反馈。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笔名)在其他论坛上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破坏版主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3.3 权利
3.3.1 论坛帖子的管理权
3.4 离任
3.4.1 副版主辞职,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正版主提出申请,经正版主审批通过后,提交管理员取消相关权限;
3.4.2 就任期间,如果正版主对副版主的工作业绩或精神风貌不满意,正版主需要说明原由,并提交管理员申请取消副版主的管理权限;同时需要提前通知该副版主;
3.4.3 擅离职守:未在所管辖论坛发帖公告或向正版主请假的情况下,连续1个月不登录论坛,或在所管辖论坛连续1个月不发帖,可视为主动放弃副版主职位;
3.4.4 擅自外借版主会员账户给其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3.4.5 发布或纵容攻击阿里巴巴产品、功能及其服务的帖子,破坏阿里巴巴及论坛形象的,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并予以黑户处理;
3.4.6 一旦发现所在公司业务与阿里巴巴产品、功能及其服务存在竞争关系,且有宣传行为的(签名档、个人档案、留言、贸易通等),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并做出相应处罚;
3.4.7 一旦发现兼任与商人论坛有竞争关系的论坛管理职务,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
3.4.8 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论坛规则,给阿里巴巴及其论坛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管理员有权撤消版主职位并做黑户处理。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