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哪些情况变更抚养权可以成功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Xtw.com.CN
什么情况可以更改抚养权(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影响是长久且深远的,如何将伤害降到最低,尽可能保证他们的生活质量、居住环境不发生明显变化,这是父母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也是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以及子女的真实意愿为原则,综合考量,审慎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上海律协)(包永婷)
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在离婚的法律实务中,如果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判决由某一方直接抚养。但是,一般来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不是一次判决终身有效的,即法院在离婚时的子女归属判决,后续还有可以变更的余地,那么,哪些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呢?
民法典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故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来看,变更抚养权是最好的选择。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这一条同样是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则必然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这一条跟离婚时的子女直接抚养权判决标准类似,即子女年满8周岁的,在确定直接抚养权时,要充分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所以子女年满8周岁后依然可以选择某一方共同生活,只要该方也有抚养能力,则法院应当支持。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如果离婚后想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但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达成协议的,按照规定,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想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果存在上述变更情形,则法院会判决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哪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就会归属哪一方,还是10岁以上有自己的意愿的,以孩子的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哪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就会归属哪一方,还是10岁以上有自己的意愿的,以孩子的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