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伍的费用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军人的退伍费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zikaoOnline.coM
军人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军人的退伍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军人的复员费是军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陈思文律师:夫妻一方是军人,哪些是共同财产?
对于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不可以请求分割,对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可以请求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因与军人这一身份密切相关,明显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另一方不能请求分割。
法妞网友咨询:
军人 共同财产是有哪些规定的 我很想了解下
陈思文律师解答:
军人复原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国法院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军人个人财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一次性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所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即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关系存续年限×[复员费总额÷(70-参军的实际年龄)],该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除此之外,应属军人一人的个人财产。
陈思文律师补充: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为保护军人配偶一方的利益,对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相应部分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可以请求分割。如果离婚时军人尚未复员、转业,对将来发放的具体数额尚不确定,军人配偶一方只享有对其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期待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军人配偶一方的利益,将来一旦军人复员或转业,可期待利益可转化为既得利益,便可以请求分割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中对应夫妻存续期间的部分。
陈律师结语:具体计算方法为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除以具体年限(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出的数额,乘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上述所得数额即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不可以请求分割,对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可以请求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因与军人这一身份密切相关,明显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另一方不能请求分割。
法妞网友咨询:
军人 共同财产是有哪些规定的 我很想了解下
陈思文律师解答:
军人复原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国法院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军人个人财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一次性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所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即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关系存续年限×[复员费总额÷(70-参军的实际年龄)],该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除此之外,应属军人一人的个人财产。
陈思文律师补充: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为保护军人配偶一方的利益,对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相应部分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可以请求分割。如果离婚时军人尚未复员、转业,对将来发放的具体数额尚不确定,军人配偶一方只享有对其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期待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军人配偶一方的利益,将来一旦军人复员或转业,可期待利益可转化为既得利益,便可以请求分割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中对应夫妻存续期间的部分。
陈律师结语:具体计算方法为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除以具体年限(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出的数额,乘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上述所得数额即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
相关推荐
-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有法律效力,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谁有继承权
2024-03-03 00:43:12 -
女方婚前房产男方是否可以居住,女方婚前房子属于离婚后财产吗
2024-03-03 00:36:51 -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呢
2024-03-03 00:35:50 -
一起还房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名下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还贷
2024-03-03 00:34:36 -
夫妻假离婚买房怎么认定共同财产,离婚诉讼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2024-03-03 00:31:55 -
夫妻共同共有房产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未分割可以赠与吗
2024-03-03 00: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