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如何做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离婚可以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吗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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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怎样保护财产?(离婚前如何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离婚时该怎么处理财产问题
近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2022离婚率高达73.65%,在众多离婚案件当中,争议的焦点大多为财产和孩子,其中财产问题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应该是多少?
今天的文章,我们来重点讨论一下夫妻离婚时该怎么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夫妻关系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且夫妻对该部分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提到夫妻共同财产,就要提到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的和婚后的,婚前个人财产顾名思义指的是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部分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予分割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那么哪些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财产怎么分?
上周五,我们的《东方110》节目讲述了一对夫妻的离婚故事。其中丈夫老董为了保全资产,竟伪造了900万元的债务。
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走到离婚的阶段,常常因对于财产分割有异而争执不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诉诸法律,那么离婚时究竟财产应该怎么分?
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
个人的婚前财产在婚后所取得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余的部分在法律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如果没有婚前协议或者婚内财产的约定、书面约定为个人所有之外,那么这个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分割的。
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确定只归一方所有5.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若房产是婚前财产,婚后产证加了另一半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若不加名字,离婚时会有份额吗?
婚后房产证如果加了一方的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了。没有约定份额的话,那离婚的时候呢,也不是完全按照对半分割的原则。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官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共同生活、一方是否有过错,来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如果没有加上另一半的名字,但是婚后有还贷的,那么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部分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还贷、没有加名,那就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想因离婚被分财产而转移资产的,若被发现,离婚分财产时会有什么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亚娟)
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前转移财产不合法。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发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方式有:
1、转移存款: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
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
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
法条解析《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内容仅供普法,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关注法姥姥平台,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离婚前转移财产不合法。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发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方式有:
1、转移存款: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
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
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
法条解析《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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