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先判离婚再分割财产吗,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最新规定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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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之间难免要面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尤其像房屋这种高面值的财产。本期幸福里买房知识君就为大家讲解下,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全文主要分为三部分,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及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房产,看字面意思可知,就是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包括婚前首付买房与婚前全款买房。两种不同情况有两种不同分割方式:
(1)婚前首付买房:首付部分归属个人,而婚后双方共有的还房贷的资金需要共同分割。
(2)婚前全款买房:房子归属个人,不需要分割房产。
(3)若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即房子就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割。
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平均分割。
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如何分割1、父母赠与包括付完首付赠与的房子和全款赠与的房子。两种不同情况同样有两种不同分割方式:
(1)全款赠与的房子:如果明确指出房屋归一方所有,则属于私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付完首付赠与的房子:如果房子已经支付首付,则它属于受赠人,但对于婚后还贷的部分,需要补偿给另一半。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它同样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割。
2、继承房产的分割方式与上述类似:
(1)如果明确指出一方继承,则它属于私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规定一方继承,那么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
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割?7种情形详解+法院裁判规则(收藏备用)
本文
离婚过程中除了离婚本身之外,往往还伴随有抢孩子(争夺抚养权)、分房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两件事情。
今天明律就主要从实务角度说一说分割房子的事情,讨论一下哪些房子离婚时能分割?
因为是实用干货,所以很多地方本文就不展开不深入了,相关法条也不援引解析了,直接上结论。赶时间的,没耐心读完全文的读者,只看加粗标黑部分亦可。
一、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按照法律规定,离婚能分的房子仅限于夫妻共同房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产,夫妻之外的其他人产权的房产,有他人产权的共有房产,均不属于离婚时应分割的房子。
但是,民事法律关系推崇“意思自治”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当事人自己说了算”、“当事人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因此,如果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夫妻两人)能协商一致的话,其实无论什么性质的房屋都是可以拿出来在离婚时予以分割的。
即,协商一致,离婚时可以分割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写清楚了各自份额)和共同共有(没有注明各自份额)。分房子时,按份共有的房屋就按登记的份额计算各自份额;共同共有的房屋一般以100%除以共同共有的人数来均分房屋份额。
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时,既可以不按照产权证记载的份额分割,也可以不按共同共有人的人数均分。
即,协商一致,离婚时分房子,可以突破或否定依据产权登记计算出的相应份额。
离婚时的协商一致主要有两种情形: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的协商一致;去法院诉讼离婚调解时的协商一致。其实无论在哪儿,只要是能协商一致,都算数的,都合法有效的,但务必记得变更过户是才取得房屋产权的终点,收到相应钱款才是落袋为安的终点。
本文主要讨论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依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哪些房子能分割?即“诉讼分割”时怎么分房子。
二、只要有名字,一定有权分明律看过不少离婚分房子的文章,从法律规定、房屋属性、产权登记、取得时间、全款或有贷款、出资情况、父母出资、赠与继承等方面全方位全线铺开,娓娓道来,面面俱到,看得人千头万绪头晕目眩的。普通百姓看完后,一般还是搞不懂自己家的房子到底能不能分?
房子作为不动产,当然先看不动产登记了。一方判断自己有没有权利分房子,须先看房产证。
只要房产证有名字,不管房屋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也不管是谁出资,之前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其他人的财产,一方上了名字后就肯定有权分了。剩下的无非是按登记份额分,还是按共同共有分的问题。
请注意一种特殊情况:房产证上有夫妻之外的其他人的名字。
此时,因为涉及到夫妻之外的其他人的权益,就不在离婚案件中判决分割该房屋。各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或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分割该房屋。
有名字的夫或妻也还是有权利分此种房屋的的,只是不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而已。
请注意前述特殊情况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其他人为夫妻生育的未成年子女。
此时,法院重点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则该房屋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如并非赠与,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
三、无产权证,等有证了再说无产权证房屋大致可分两种情形:
其一,根本不会有产证,例如承租公房、宅基地房屋、小产权房屋、违章建筑等。
其二,可以取得产证,但离婚时还没取得产证,例如期房、限制转让期间的拆迁安置房、已交房但产权证还没办妥的房屋等。
第二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最多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会判决所有权。有了产权证,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没有买下产权的承租公房,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宅基地房屋,法院大概率是不处理的,理由一抓一大把:是家庭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是没产证的房屋;离婚后一方因户籍的迁移丧失村民待遇的。小概率处理的,一般判决获得房屋的一方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小产权房,法院要么参照第二种情况判决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要么压根不处理。看造化了。
违章建筑,法院不处理。谁给你的勇气,让法院分割违章建筑?梁静茹吗?
四、婚前购房写出资方一人名字科普一下,法律上婚前婚后是以“登记结婚”的日期为界的,不是以举办婚礼的日期、或者实际开始共同生活的日期为界的。
一方婚前出资购置的房屋(包括其父母出资购置的情形),只登记了出资人一个人的名字的,该房屋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种特殊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虽然不改变该房屋是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请求分割这一部分。
五、婚前购房,写另一方名字
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写女方一人名字,或者女方(或女方父母)出资购房写男方一人名字,此时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一般情况下,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男女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的,则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六、婚前双方出资一方名字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只写夫或妻一方名字的,要看购房是不是在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其一,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购房,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其二,双方在非同居生活期间购房,视具体情况而定,会有共有财产、借款、赠与等多种可能。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只写夫或妻一方名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相反证据,则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七、婚后取得,写一方名字
这是最复杂的状态了,不可一言概之了,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明律归纳一下常见的几种情形:
1,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即便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只写自己的名字,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若一方只支付了首付款,则房款尚未偿还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写另一方的名字,算婚内赠与,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4,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自家子女一个人的名字,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注意这个推定结论和父母婚前出资买房是截然相反的。
5,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非自己子女的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夫或妻某一方的除外。
6,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一方婚后继承或受赠的房屋,就算只写了一方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8, 一方婚后继承或受赠的房屋,遗嘱或赠与合同写明只归一方个人所有的,算一方的个人财产。
9,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即便只写了一方或者另一方的名字,该房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10,婚后所得动拆迁房,要看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动迁不改变房屋的财产性质。除非被拆迁房屋与动拆迁取得房屋产权登记不一致,则另当别论。
综上所述,婚后取得房屋,即便只写一方名字,也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一般情况,个人财产为特殊情况。
八、法院怎么处理?
1, 双方协议一致,按双方协议内容处理。
2, 双方都要房子的,竞价,价高者得。
3, 一方要房,一方不要房的,拿房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
4, 双方都不要房子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分售房款。
九、总结
1, 协商一致的“约定”始终优先于法律规定的“法定”。
2, 结婚、离婚均不改变房屋是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3, 不管婚前婚后,加夫或妻一方的名字,肯定会让该房屋变成共有财产。
4, 共同出资所得房屋,基本都是共同财产。
5, 婚前所得房屋,以个人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为特殊。
6, 婚后所得房屋,以共同财产为一般,个人财产为特殊。
7, 父母出资买房写自家子女一个人名字的,婚前推定为其个人财产,婚后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条总结仅供参考,实操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本文基本涵盖了离婚分房的常见情形,按图索骥,八九不离十,建议收藏备用,以备不时之需。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中国家庭离不开买房的话题,但就买房登记这事儿,不少夫妻心理总犯嘀咕。心说房子写谁的名儿,这房子就是谁的,那万一哪天离婚了,房子可怎么分?观看视频的您是否也有同样的顾虑呢?今天我就来和大家好好聊聊,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的问题。
我曾经就遇到过这样一个案子:有一对儿小夫妻来北京创业,经过几年打拼生意越做越好。在取得北京的购房资格后,两人就在北京买了两套房子,结合多方原因考虑,这两套房都登记在了女方名下。后来,夫妻因为感情不和经常争吵,男方还有酗酒和暴力倾向,最终女方不堪忍受准备起诉离婚就找到了我。她希望我能帮她顺利结束这段婚姻并且争取到她应得的财产。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不少人认为,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一个人的。
这其实是大家的一个误解,我们先来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夫妻双方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并且出资用的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创业的经营收入,从时间和出资上看,完全符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容易让大家产生误解的就是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其实,在时间和出资两个条件都明确的情况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并不影响房屋的性质,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会面临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对于财产分割我们的法律也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看双方有没有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夫妻没有对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民法典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一人一半。
我的这个案子,由于夫妻双方没有婚内财产的约定,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双方各一半。
那么,是不是所有在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子,在离婚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呢?
不是的,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我曾经代理的另一个案子,跟这个情况差不多,房子也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的,也是登记在女方名下,但是这个案子里双方有一个婚内财产协议。因为男方出轨,所以跟女方签了一个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
最后,法院根据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判决房子归女方所有。
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虽然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和存在过错或是需要照顾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判决夫妻双方各一半。但是这个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谁拿到房子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如果贷款也是在房屋登记人的名下,那房子大概率会判给登记人。
如果大家婚后想买房子的话,我们建议能登记在两个人名下,最好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由于各种原因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没关系,一般情况下也不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离婚时仍然可以分割。
中国家庭离不开买房的话题,但就买房登记这事儿,不少夫妻心理总犯嘀咕。心说房子写谁的名儿,这房子就是谁的,那万一哪天离婚了,房子可怎么分?观看视频的您是否也有同样的顾虑呢?今天我就来和大家好好聊聊,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的问题。
我曾经就遇到过这样一个案子:有一对儿小夫妻来北京创业,经过几年打拼生意越做越好。在取得北京的购房资格后,两人就在北京买了两套房子,结合多方原因考虑,这两套房都登记在了女方名下。后来,夫妻因为感情不和经常争吵,男方还有酗酒和暴力倾向,最终女方不堪忍受准备起诉离婚就找到了我。她希望我能帮她顺利结束这段婚姻并且争取到她应得的财产。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不少人认为,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一个人的。
这其实是大家的一个误解,我们先来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夫妻双方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并且出资用的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创业的经营收入,从时间和出资上看,完全符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容易让大家产生误解的就是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其实,在时间和出资两个条件都明确的情况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并不影响房屋的性质,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会面临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对于财产分割我们的法律也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看双方有没有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夫妻没有对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民法典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一人一半。
我的这个案子,由于夫妻双方没有婚内财产的约定,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双方各一半。
那么,是不是所有在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子,在离婚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呢?
不是的,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我曾经代理的另一个案子,跟这个情况差不多,房子也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的,也是登记在女方名下,但是这个案子里双方有一个婚内财产协议。因为男方出轨,所以跟女方签了一个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
最后,法院根据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判决房子归女方所有。
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虽然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和存在过错或是需要照顾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判决夫妻双方各一半。但是这个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谁拿到房子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如果贷款也是在房屋登记人的名下,那房子大概率会判给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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