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办理手续有哪些流程,涉外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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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涉外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涉外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从法律上讲,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中的一方不是大陆居民的婚姻。从广义上讲,涉外离婚案件有时包括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或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国外的情况。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涉外离婚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流程将相对简单: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能在国内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涉外离婚纠纷只能通过司法程序处理。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原则总结如下:
1.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当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由法院根据其国内法决定是否受理。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中国。无论哪一方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一方在居住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在中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双方均为境外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境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华侨在中国结婚定居的,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或者一方在中国的最后住所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由原告或者被告人民法院管辖。
6、华侨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或者在中国的最后住所。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视为判决国与中国是否签订司法协助协议,以及与中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中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替代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涉外婚姻究竟该怎么办理?
涉外婚姻在办理过程中应该注意首先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其次,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最后,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涉外婚姻包括外国人在中国婚姻以及中国人在外国结婚两种方式。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
一、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
中国人与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在中国进行登记结婚,外国公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者具有其身份国籍证明,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者来华入境、居住证,婚姻状况等。离异的需要提供有效离婚证以及法院判决书,丧偶的需要提供死亡认证本,以上文件均需要进行公证认证手续。
二、中国公民在外国的婚姻
中国公民在外国的婚姻,需要的材料由于各国规定要求有所不同,可根据他国的规定准备材料即可。但是,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本国以及他国书面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结婚证、婚意见书等,如果在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生成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然后送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最后在送交我国驻该国领事馆的认证后,才能拿到我国法院使用。
三、注意事项
当办理完证手续后最好立即进行认证,这是因为有一些公证书具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如果过了时间期限以后,当事人还未进行认证,就会失效,领事馆不会在进行办理认证手续。还有公证书以及认证手续应在同一地区范围内进行办理,这里强调的是要属地相同,不能在河南做了公证之后又去往山西做认证,这样是不可行的。
涉外婚姻,国内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随着国际间人员流动频繁,
走出国门已成为时尚,
外国人来到中国也已成为潮流,
国际婚姻更具潮范儿。
但由于双方国籍和生活习惯不同,
维系夫妻感情也不容易,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
国际婚姻该怎么办?
近日,河南省叶县法院受理了
一起跨国离婚案件,
且看如何审理?
基本案情
杜某(河南省叶县人)与NOO(马来西亚国籍)相恋,并于2019年6月24日在河南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NOO长期居住国外,在我国无住所。自2021年起至今,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杜某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判决
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立案庭 员额法官 刘耀斋
涉外诉讼程序与我国公民、法人的诉讼程序不同。依照《民事诉讼法》罗列的涉外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规定,涉外诉讼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八种送达方式送达;答辩期也比一般诉讼案件规定的较长,需要30天,且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为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开庭应当由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语言不通的还需要配备翻译等等。这一系列的诉讼程序致使涉外诉讼呈现出审理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特点。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结合本案被告虽然身在英国居住,但可以通知到的具体情况,我院使用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诉状等手续,采取微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便捷的完成了庭审程序,并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由我院主持调解,仅用20天即完美的处理了该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件。
法官提醒
虽然本案得到了快速便捷处理,但是还有很多涉外案件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争议较大或者国内无住所且联系不上当事人等各种问题,这样的涉外离婚程序非常麻烦、耗时耗力,甚至历时一年都难以审结一件。所以在此还是提醒当事人,涉外婚姻虽美好,但结婚、离婚需慎之。
随着国际间人员流动频繁,
走出国门已成为时尚,
外国人来到中国也已成为潮流,
国际婚姻更具潮范儿。
但由于双方国籍和生活习惯不同,
维系夫妻感情也不容易,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
国际婚姻该怎么办?
近日,河南省叶县法院受理了
一起跨国离婚案件,
且看如何审理?
基本案情
杜某(河南省叶县人)与NOO(马来西亚国籍)相恋,并于2019年6月24日在河南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NOO长期居住国外,在我国无住所。自2021年起至今,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杜某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判决
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立案庭 员额法官 刘耀斋
涉外诉讼程序与我国公民、法人的诉讼程序不同。依照《民事诉讼法》罗列的涉外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规定,涉外诉讼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八种送达方式送达;答辩期也比一般诉讼案件规定的较长,需要30天,且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为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开庭应当由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语言不通的还需要配备翻译等等。这一系列的诉讼程序致使涉外诉讼呈现出审理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特点。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结合本案被告虽然身在英国居住,但可以通知到的具体情况,我院使用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诉状等手续,采取微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便捷的完成了庭审程序,并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由我院主持调解,仅用20天即完美的处理了该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件。
法官提醒
虽然本案得到了快速便捷处理,但是还有很多涉外案件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争议较大或者国内无住所且联系不上当事人等各种问题,这样的涉外离婚程序非常麻烦、耗时耗力,甚至历时一年都难以审结一件。所以在此还是提醒当事人,涉外婚姻虽美好,但结婚、离婚需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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