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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怎么算是共同财产

2024-01-03 00:11:39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jhR.com.Cn夫妻共同财产包含什么(妻子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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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包含什么(妻子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哪些财产属于婚内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婚内财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前提。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某一方的婚前财产作出处理,表示赠与给另一方,但是诉讼离婚,法院只会分割婚内财产,对个人非婚内的财产不会进行分割。

《民法典》对哪些财产属于婚内财产、哪些财产不属于婚内财产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的内容比较宽泛,本文将结合秦嘉泽北京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实践中离婚常见的财产类型、法院常见的处理等对婚内财产、非婚内财产进行简单介绍。

一、婚内财产

结合《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双方婚内取得的各类财产一般都是婚内财产,主要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这里主要指个人就自己的劳动,在婚内所取得的各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工资包括每月的固定工资、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中预存的资金。奖金主要有年终奖、津贴补助等等。劳务报酬则是本职工作外所取得的某种收入,比如闲暇时间跑滴滴取得的收入。

这类型中比较特殊的,是公司给予的期权激励、股权激励,因为这部分财产一般涉及个人服务年限,同时取得时间可能在婚前,但是期权授权可能在婚内,法院处理时就比较复杂,不能单纯认为所有期权激励都是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针对这部分财产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有需要的读者可以私信或浏览器搜索秦嘉泽律师进行咨询。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这主要指婚内所经营的各类收入,只要一方在其中投入了婚内的时间和精力,所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婚内财产。

常见的有,婚前的厂子(服装厂、机械生产厂等等)在婚后经营所产生的收入,股票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无论是婚前就有的知识产权还是婚内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财产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知识产权的署名等人身权利,不会因为婚姻变成“共有”,因为这不属于一种“财产”。比如,一幅画不会因为是在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这里主要指法定继承所得的遗产,如果有遗嘱或者赠与协议,表明财产与受赠人配偶无关,那么才不属于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法律的兜底性规定,结合上文所述,这一条就表明原则上婚内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显而易见,需要取得时间在婚前,比如婚前全款付清的房产(婚后才办房产证不影响其是婚前财产)。

常见的还有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婚前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这里主要指各类残疾补偿金、医疗费等等。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一点常见的争议是,婚前已经有赠与、继承的事实,但是婚内才办理过户、继承的手续,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吗?当然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在婚前就已经确定了,手续只是程序问题。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主要是一方日常的化妆用品、首饰、衣物等等。所以如果婚内大部分存款都用于了某一方日常的高消费购物,在离婚时这些物品是不能折价进行补偿。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同样是法律的兜底性规定,实践中用到这一处的情况比较少。

干货转存!9图了解婚姻财产那些事儿

【干货转存!9图了解婚姻财产那些事儿】#婚姻中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引热议。对于婚姻财产,你真的了解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哪些#?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婚后父母出资所购房屋该判给谁?…9图划重点↓↓不知道的,转发了解!(人民日报)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离婚时发现财产被转移怎么处理?

对于离婚远不像结婚手续那么简单,需要考虑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很多人不能 理解,家庭主妇在家里不挣钱却一样能够分割财产,其实这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大家难免心 中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我国《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界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 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的财产包括:

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 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 置补偿费。   

2、《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称的年平均值,是 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 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 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条件有三:一是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 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三是依法所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 年11月3日)(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3)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 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生产、生活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 为夫妻共同财产。   

(5)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 拆原建中的增值部分。

离婚时发现财产被转移怎么处理?

1、离婚前被转移财产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

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 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 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 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 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发现有财产转移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 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 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 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关于婚姻纠纷的事情就分享到这里,还有问题,可以关注法鸷咨询公众号,底部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对于离婚远不像结婚手续那么简单,需要考虑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很多人不能 理解,家庭主妇在家里不挣钱却一样能够分割财产,其实这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大家难免心 中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我国《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界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 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的财产包括:

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 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 置补偿费。   

2、《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称的年平均值,是 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 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 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条件有三:一是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 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三是依法所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 年11月3日)(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3)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 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生产、生活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 为夫妻共同财产。   

(5)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 拆原建中的增值部分。

离婚时发现财产被转移怎么处理?

1、离婚前被转移财产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

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 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 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 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 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发现有财产转移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 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 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 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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