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工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工伤赔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ZikaoOnline.Com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工伤赔偿金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协议怎么生效吗
(1)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不仅仅是为了今后有据可查,避免纠缠不清。更重要的是书面形式是法律规定的要式。不采取书面形式的约定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大形式要件。就会很难被认定有效。
(2)约定者应当是夫妻
进行财产约定的人应当是夫妻,这是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基础。在实践中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女双方还没有结婚成为夫妻,出于一些原因,提前于正式结婚前便对婚后及婚前财产进行了约定。如果最后没有结成婚,这个约定则是无效的。所以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写明生效时间。
(3)必须约定明确
约定如果不明确,就等于没有约定。依法应当是的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是个人所有的仍然会归个人所有。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结果,就失去了约定的意义。同时也可能给今后在处理财产时造成诸多的麻烦。
二、工伤赔偿金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可知,对于工伤赔偿金而言,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更多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添加微信公众号:law-lh,专业律师24小时在线解答.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
由于工伤赔偿金是因为一方身体受到伤害从而获得的补偿,具有人身属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中的规定,这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婚内,一方获得的工伤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婚内一方因为工伤事故获得的工伤补偿属于其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人身属性的财产。在离婚时,工伤款属于妻子一人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二、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我国《婚姻法》18条中,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其中第五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就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
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只能是无过错方,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提起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在确定具体数额时要根据具体情形具体核定。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离婚案件中,常常会遇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财产的分割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此之外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或女方的原则,有的还要考虑照顾困难的一方,对于财产有书面约定的有时还要考虑家庭贡献,这些往往会作为考虑的因素对受照顾一方的当事人予以多分。
2018婚姻法新:这6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也不能分!
在大多数当事人的认知里,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结婚后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结婚后产生的财产,也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的婚内个人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为平均分割,但一方个人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今天小律就为大家讲解下,婚后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依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为婚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以下6种情形,都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很多人在结婚前,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个人积蓄,还有的人在婚前已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像这些都是一方所独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要与另一方共享。除非一方自愿与另一方共有,或者赠送给对方。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比如一方因工伤或者交通事故所得赔偿费等,并不会因为双方是夫妻关系,成为共有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生活中难免会有财产赠与的情况的出现,如果赠送方在赠送时,明确提出只给予夫妻一方的话,也是属于婚后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衣物、生活日用品等,即使这些东西是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另一方赠与的,或者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般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5、双方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有的夫妻会在结婚后,直接约定婚后财产如何划分。比如说有的夫妻,比较享受彼此间经济独立的状态,选择双方经济互不干涉,各自所有。
6、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
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
以上就是小律今天所分享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所遇情况更为复杂,请点击【了解更多】,专业律师在线为你解决!
在大多数当事人的认知里,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结婚后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结婚后产生的财产,也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的婚内个人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为平均分割,但一方个人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今天小律就为大家讲解下,婚后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依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为婚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以下6种情形,都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很多人在结婚前,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个人积蓄,还有的人在婚前已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像这些都是一方所独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要与另一方共享。除非一方自愿与另一方共有,或者赠送给对方。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比如一方因工伤或者交通事故所得赔偿费等,并不会因为双方是夫妻关系,成为共有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生活中难免会有财产赠与的情况的出现,如果赠送方在赠送时,明确提出只给予夫妻一方的话,也是属于婚后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衣物、生活日用品等,即使这些东西是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另一方赠与的,或者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般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5、双方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有的夫妻会在结婚后,直接约定婚后财产如何划分。比如说有的夫妻,比较享受彼此间经济独立的状态,选择双方经济互不干涉,各自所有。
6、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
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
以上就是小律今天所分享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所遇情况更为复杂,请点击【了解更多】,专业律师在线为你解决!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
相关推荐
-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有法律效力,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谁有继承权
2024-03-03 00:43:12 -
女方婚前房产男方是否可以居住,女方婚前房子属于离婚后财产吗
2024-03-03 00:36:51 -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呢
2024-03-03 00:35:50 -
一起还房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名下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还贷
2024-03-03 00:34:36 -
夫妻假离婚买房怎么认定共同财产,离婚诉讼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2024-03-03 00:31:55 -
夫妻共同共有房产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未分割可以赠与吗
2024-03-03 00: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