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财产没分割二审会分割吗,离婚房产分割房屋价值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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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及评估价格最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及评估价格)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割?7种情形详解+法院裁判规则(收藏备用)
本文
离婚过程中除了离婚本身之外,往往还伴随有抢孩子(争夺抚养权)、分房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两件事情。
今天明律就主要从实务角度说一说分割房子的事情,讨论一下哪些房子离婚时能分割?
因为是实用干货,所以很多地方本文就不展开不深入了,相关法条也不援引解析了,直接上结论。赶时间的,没耐心读完全文的读者,只看加粗标黑部分亦可。
一、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按照法律规定,离婚能分的房子仅限于夫妻共同房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产,夫妻之外的其他人产权的房产,有他人产权的共有房产,均不属于离婚时应分割的房子。
但是,民事法律关系推崇“意思自治”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当事人自己说了算”、“当事人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因此,如果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夫妻两人)能协商一致的话,其实无论什么性质的房屋都是可以拿出来在离婚时予以分割的。
即,协商一致,离婚时可以分割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写清楚了各自份额)和共同共有(没有注明各自份额)。分房子时,按份共有的房屋就按登记的份额计算各自份额;共同共有的房屋一般以100%除以共同共有的人数来均分房屋份额。
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时,既可以不按照产权证记载的份额分割,也可以不按共同共有人的人数均分。
即,协商一致,离婚时分房子,可以突破或否定依据产权登记计算出的相应份额。
离婚时的协商一致主要有两种情形: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的协商一致;去法院诉讼离婚调解时的协商一致。其实无论在哪儿,只要是能协商一致,都算数的,都合法有效的,但务必记得变更过户是才取得房屋产权的终点,收到相应钱款才是落袋为安的终点。
本文主要讨论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依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哪些房子能分割?即“诉讼分割”时怎么分房子。
二、只要有名字,一定有权分明律看过不少离婚分房子的文章,从法律规定、房屋属性、产权登记、取得时间、全款或有贷款、出资情况、父母出资、赠与继承等方面全方位全线铺开,娓娓道来,面面俱到,看得人千头万绪头晕目眩的。普通百姓看完后,一般还是搞不懂自己家的房子到底能不能分?
房子作为不动产,当然先看不动产登记了。一方判断自己有没有权利分房子,须先看房产证。
只要房产证有名字,不管房屋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也不管是谁出资,之前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其他人的财产,一方上了名字后就肯定有权分了。剩下的无非是按登记份额分,还是按共同共有分的问题。
请注意一种特殊情况:房产证上有夫妻之外的其他人的名字。
此时,因为涉及到夫妻之外的其他人的权益,就不在离婚案件中判决分割该房屋。各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或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分割该房屋。
有名字的夫或妻也还是有权利分此种房屋的的,只是不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而已。
请注意前述特殊情况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其他人为夫妻生育的未成年子女。
此时,法院重点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则该房屋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如并非赠与,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
三、无产权证,等有证了再说无产权证房屋大致可分两种情形:
其一,根本不会有产证,例如承租公房、宅基地房屋、小产权房屋、违章建筑等。
其二,可以取得产证,但离婚时还没取得产证,例如期房、限制转让期间的拆迁安置房、已交房但产权证还没办妥的房屋等。
第二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最多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会判决所有权。有了产权证,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没有买下产权的承租公房,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宅基地房屋,法院大概率是不处理的,理由一抓一大把:是家庭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是没产证的房屋;离婚后一方因户籍的迁移丧失村民待遇的。小概率处理的,一般判决获得房屋的一方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小产权房,法院要么参照第二种情况判决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要么压根不处理。看造化了。
违章建筑,法院不处理。谁给你的勇气,让法院分割违章建筑?梁静茹吗?
四、婚前购房写出资方一人名字科普一下,法律上婚前婚后是以“登记结婚”的日期为界的,不是以举办婚礼的日期、或者实际开始共同生活的日期为界的。
一方婚前出资购置的房屋(包括其父母出资购置的情形),只登记了出资人一个人的名字的,该房屋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种特殊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虽然不改变该房屋是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请求分割这一部分。
五、婚前购房,写另一方名字
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写女方一人名字,或者女方(或女方父母)出资购房写男方一人名字,此时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一般情况下,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男女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的,则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六、婚前双方出资一方名字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只写夫或妻一方名字的,要看购房是不是在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其一,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购房,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其二,双方在非同居生活期间购房,视具体情况而定,会有共有财产、借款、赠与等多种可能。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只写夫或妻一方名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相反证据,则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七、婚后取得,写一方名字
这是最复杂的状态了,不可一言概之了,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明律归纳一下常见的几种情形:
1,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即便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只写自己的名字,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若一方只支付了首付款,则房款尚未偿还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写另一方的名字,算婚内赠与,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4,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自家子女一个人的名字,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注意这个推定结论和父母婚前出资买房是截然相反的。
5,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非自己子女的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夫或妻某一方的除外。
6,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一方婚后继承或受赠的房屋,就算只写了一方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8, 一方婚后继承或受赠的房屋,遗嘱或赠与合同写明只归一方个人所有的,算一方的个人财产。
9,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即便只写了一方或者另一方的名字,该房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10,婚后所得动拆迁房,要看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动迁不改变房屋的财产性质。除非被拆迁房屋与动拆迁取得房屋产权登记不一致,则另当别论。
综上所述,婚后取得房屋,即便只写一方名字,也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一般情况,个人财产为特殊情况。
八、法院怎么处理?
1, 双方协议一致,按双方协议内容处理。
2, 双方都要房子的,竞价,价高者得。
3, 一方要房,一方不要房的,拿房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
4, 双方都不要房子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分售房款。
九、总结
1, 协商一致的“约定”始终优先于法律规定的“法定”。
2, 结婚、离婚均不改变房屋是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3, 不管婚前婚后,加夫或妻一方的名字,肯定会让该房屋变成共有财产。
4, 共同出资所得房屋,基本都是共同财产。
5, 婚前所得房屋,以个人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为特殊。
6, 婚后所得房屋,以共同财产为一般,个人财产为特殊。
7, 父母出资买房写自家子女一个人名字的,婚前推定为其个人财产,婚后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条总结仅供参考,实操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本文基本涵盖了离婚分房的常见情形,按图索骥,八九不离十,建议收藏备用,以备不时之需。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法最新公布关于财产的分割。
一、最新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
1.最新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新婚姻法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
2.【法律分析】离婚房产分割在新婚姻法中的规定如下:
(1)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则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二、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法
1.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法,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现在结婚之前买房是相当常见的事情,并且因为现在房价特别高,因此按揭买房比较常见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可以分割的,不过一方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3.民法典,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案例
1、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 张栋和李婉婚后因为三观不合,经常吵架,李婉数次提出离婚,但张栋始终不同意,在一次激烈争吵之后,张栋提出“李婉如果答应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全归他,并不给经济补偿”的条件,他就同意离婚。
2、法官说:“房产分割应当在此基础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应当尽可能分配给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配偶方,并坚持保护妇女合法居住、使用权益。
以上就是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最新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的详细内容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5类”房产分割情形,最好提前了解
如果生活在古代,对于离婚或许都难以启齿,毕竟古代思想还比较传统,但是现如今,离婚并不可耻,当婚姻无法进行下去时,离婚反而是最好的解脱,根据民政局公开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最新公布的《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结婚登记764.3万对,而办理离婚手续的高达283.9万对,离结率达到37.15%,每1000对夫妻,在2021年就有2对夫妻离婚。
从2001年-2019年,全国离婚登记达到5328.4万对,加上近三年数据,累计离婚数量超过6000万对,每一次的离婚都会伴随着财产分割,而我国居民家庭大部分财富都在房子中,从买房到装修入住,不仅掏空夫妻之间2个钱包,还会耗尽双方父母的4个钱包,正因为如此,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必不可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夫妻离婚,房子具体该如何分割?尤其是这5种情形,男女双方都要留意。
01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在生活中尤为常见,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先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价值100万元,小王工资收入15000元/月,小李工资收入5000元/月,从收入占比可以看出,这套房子中男方与女方的付出比例为3:1,后因夫妻之前感情不和睦,双方达成离婚共识,房子不是一笔小数目,又该如何分配才公平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先按照“双方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公平协商的情况下,只要双方都同意,无论房子如何分配,都享受法律保护,但是双方达到无法协商地步时,除了婚前财产部分,婚后双方所有的收入
02婚前财产,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其中一方买房,婚后共同偿还房贷,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举个例子,婚前男方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价值200万元,首付款60万元,按揭140万,算上利息共计应还267.5万元,月供7430元,结婚后双方用工资收入装修和偿还月供,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已偿还贷款67.5万元,剩余房贷200万元,此时的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婚前其中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后续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住房贷款的,离婚时按照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动产判为婚前登记一方,但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按照共同财产划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的60万元首付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67.5万元房贷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各自分得33.75万元,离婚后,女方应得到男方33.75万元补偿,房子划分给男方。
03一方征信不好,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买房时,征信影响绝大部分人买房权益,尤其是那些“连三累六”情形,3年内连续逾期3次以上,5年内连续逾期6次以上,在买房时很容易被银行拒贷,但是为了结婚又不得不买房,所以登记在另一方征信好的名下,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征信不好,贷款申请被各大银行拒绝,于是小王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小李名下,总房款100万元,首付款30万元,买完房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贷总余额133.7万元,偿还33.7万元房贷后,因感情不和离婚时,房子如何划分呢?
根据协议离婚的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后,诉讼离婚就得需要依据,针对征信不好,首付款
04婚内给子女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央行曾在城镇居民家庭负债调研数据中得出数据,我国城镇家庭二套房以上家庭占比41.5%,这些二套房家庭中,由于受到限购影响,不少家庭将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比如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买房,将房产登记到子女名下,但是几年过后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希望将当年买给子女的房产一并分割,这个时候又在如何分割呢?
针对这类情形,需要根据夫妻给子女买房时“真实意思”进行判定,如果明确表示房产赠予给子女,则离婚时房产不可分割,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赠予,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至于如何界定“真实意思”,还得根据双方是否有给子女买房过程的事实依据,比如沟通记录或提前拟定的协议,可以作为房产是否可以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
05婚前一方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越来越富有,在子女结婚时为表达诚意,不少父母存在赠送子女房产类情形,比如陪嫁、彩礼等通过房产表达,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结婚前,小李父母购买一套房子作为小李嫁妆,并登记在小李名下,后面因为小王和小李性格不和而离婚,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产,且登记在小李一个人名下,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反之,如果父母在赠予房产时明确表示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进行离婚分割。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在对待婚姻时往往都会不留余力,但是房产毕竟作为一笔不小的资产,最好还是界定清新为好,毕竟最坏的结局虽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但最坏的打算还是要提前准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得起他人,对得起内心即可,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法律层面判定财产分割的基础。
如果生活在古代,对于离婚或许都难以启齿,毕竟古代思想还比较传统,但是现如今,离婚并不可耻,当婚姻无法进行下去时,离婚反而是最好的解脱,根据民政局公开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最新公布的《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结婚登记764.3万对,而办理离婚手续的高达283.9万对,离结率达到37.15%,每1000对夫妻,在2021年就有2对夫妻离婚。
从2001年-2019年,全国离婚登记达到5328.4万对,加上近三年数据,累计离婚数量超过6000万对,每一次的离婚都会伴随着财产分割,而我国居民家庭大部分财富都在房子中,从买房到装修入住,不仅掏空夫妻之间2个钱包,还会耗尽双方父母的4个钱包,正因为如此,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必不可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夫妻离婚,房子具体该如何分割?尤其是这5种情形,男女双方都要留意。
01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在生活中尤为常见,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先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价值100万元,小王工资收入15000元/月,小李工资收入5000元/月,从收入占比可以看出,这套房子中男方与女方的付出比例为3:1,后因夫妻之前感情不和睦,双方达成离婚共识,房子不是一笔小数目,又该如何分配才公平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先按照“双方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公平协商的情况下,只要双方都同意,无论房子如何分配,都享受法律保护,但是双方达到无法协商地步时,除了婚前财产部分,婚后双方所有的收入
02婚前财产,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其中一方买房,婚后共同偿还房贷,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举个例子,婚前男方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价值200万元,首付款60万元,按揭140万,算上利息共计应还267.5万元,月供7430元,结婚后双方用工资收入装修和偿还月供,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已偿还贷款67.5万元,剩余房贷200万元,此时的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婚前其中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后续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住房贷款的,离婚时按照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动产判为婚前登记一方,但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按照共同财产划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的60万元首付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67.5万元房贷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各自分得33.75万元,离婚后,女方应得到男方33.75万元补偿,房子划分给男方。
03一方征信不好,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买房时,征信影响绝大部分人买房权益,尤其是那些“连三累六”情形,3年内连续逾期3次以上,5年内连续逾期6次以上,在买房时很容易被银行拒贷,但是为了结婚又不得不买房,所以登记在另一方征信好的名下,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征信不好,贷款申请被各大银行拒绝,于是小王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小李名下,总房款100万元,首付款30万元,买完房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贷总余额133.7万元,偿还33.7万元房贷后,因感情不和离婚时,房子如何划分呢?
根据协议离婚的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后,诉讼离婚就得需要依据,针对征信不好,首付款
04婚内给子女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央行曾在城镇居民家庭负债调研数据中得出数据,我国城镇家庭二套房以上家庭占比41.5%,这些二套房家庭中,由于受到限购影响,不少家庭将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比如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买房,将房产登记到子女名下,但是几年过后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希望将当年买给子女的房产一并分割,这个时候又在如何分割呢?
针对这类情形,需要根据夫妻给子女买房时“真实意思”进行判定,如果明确表示房产赠予给子女,则离婚时房产不可分割,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赠予,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至于如何界定“真实意思”,还得根据双方是否有给子女买房过程的事实依据,比如沟通记录或提前拟定的协议,可以作为房产是否可以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
05婚前一方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越来越富有,在子女结婚时为表达诚意,不少父母存在赠送子女房产类情形,比如陪嫁、彩礼等通过房产表达,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结婚前,小李父母购买一套房子作为小李嫁妆,并登记在小李名下,后面因为小王和小李性格不和而离婚,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产,且登记在小李一个人名下,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反之,如果父母在赠予房产时明确表示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进行离婚分割。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在对待婚姻时往往都会不留余力,但是房产毕竟作为一笔不小的资产,最好还是界定清新为好,毕竟最坏的结局虽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但最坏的打算还是要提前准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得起他人,对得起内心即可,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法律层面判定财产分割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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