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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给儿子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1-02 09:30:56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ibOmen.coM房子婚后给儿子买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儿子名下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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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后给儿子买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儿子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父亲赠与儿子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可以视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父母赠与时明确说明是给个人的才可以认为是其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是对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

张某在其儿子结婚前夕,用自己80万元积蓄,买了一套二手房,和儿子、儿媳一起住,并和儿子签订一份房屋赠与协议,约定他把自己的这套房赠与儿子,儿子负责他的生养死葬。不料两年后,儿子和儿媳离婚了。离婚时,儿子瞒着他,将这套房给了媳妇,签了离婚协议。请问张某的儿媳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分走张某赠与儿子的楼房?

山东佑启律师事务所李志高律师解答:

张某是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儿子,但没有与他的儿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仍然是张某自己的房子,不属于张某儿子和儿媳妇的共同财产,张某的儿子无权将张某赠与他的房产给其前妻,张某的儿媳也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分割张某的房子。

李志高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人致力于合同纠纷案件研究与代理,曾代理过多起合同纠纷案件,经验丰富。座右铭:做律师不图名利,从最善良的愿望出发,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个人价值。执业理念:勤勉尽责,超越当事人满意度。

李志高律师补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他为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新规,父母给已婚子女全款买的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一二线城市的房价都很贵,没有父母的帮助,年轻人很难买房结婚,一般情况下,年轻情侣要买房结婚,一方或双方父母都会给一些资助,有条件的父母甚至全款给子女买房。一旦双方日后离婚,房子的归属便成了争夺的焦点,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断增多。为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都对父母出资买房的性质做出了规定,《民法典》施行后,原《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已废除,最高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和原司法解释相比,有一个重大变化(见下图),给子女买房的父母们要注意了。

从上图可以看出,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该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这一点新的司法解释和从前的司法解释一致;但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新的司法解释摒弃了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的规定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就是说,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买的房子,如果事先没有明确约定归谁,也没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应当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老王有个女儿前几年结婚,现在女儿为了孩子的学业,想换个学区房,老王不差钱,全款给女儿买了一套学区房,并且登记在女儿名下,老王并没有明确约定房子就是给女儿一人。在《民法典》实施前,这个房子推定为老王对女儿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女儿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应优先推定为老王对女儿和女婿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王希望这套房子只属于女儿一个人,则要有明确的约定或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

(1)书面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老王和女儿女婿签订一个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如果是赠与,约定清楚是只赠给女儿,还是赠给女儿和女婿;如果是借款,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2)签订赠与合同或婚内财产协议。老王可与女儿签订赠与合同,明确只赠与女儿一人,或是女儿女婿签订一个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老王赠与的房屋归属。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针对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子女日后离婚的情形,法院会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将父母的出资行为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民法典》施行后,上述情形在实践中如何裁判,目前还没有相关判例可供参考,日后会不会出台更详细的规定也未可知。无论如何,在现代婚姻财产属性越来越强的情况下,父母给儿女买房,都应该事先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是赠与子女个人还是双方,以免未来发生争执。

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给子女的房产是不是共同所有?

  究竟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要看赠与房子的时间段以及父母有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在结婚之前,父母赠与房子的一般是对个人子女的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双方。结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其中一方的除外。

  一、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

  第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第三,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现实中,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无可厚非,但如果此时子女已经结婚成家,父母再赠与房产的话,从原则上来讲,往往是会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父母赠与的房子自然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不过,要是父母在?婚后赠与房子,明确表示了这只是赠与给其中一方的,多数情况下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那此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可以知道,结婚之后,父母给子女夫妻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之前,父母给的房子一般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给子女的房产是不是共同所有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四、如何解决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一般来说,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若是父母想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作为其共同财产,则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父母给的房子,也就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可能发生在结婚之前,也有可能发生在结婚之后。而在结婚之前赠与房子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要是父母表明是对双方的赠与,那么才会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究竟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要看赠与房子的时间段以及父母有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在结婚之前,父母赠与房子的一般是对个人子女的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双方。结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其中一方的除外。

  一、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

  第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第三,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现实中,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无可厚非,但如果此时子女已经结婚成家,父母再赠与房产的话,从原则上来讲,往往是会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父母赠与的房子自然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不过,要是父母在?婚后赠与房子,明确表示了这只是赠与给其中一方的,多数情况下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那此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可以知道,结婚之后,父母给子女夫妻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之前,父母给的房子一般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给子女的房产是不是共同所有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四、如何解决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一般来说,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若是父母想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作为其共同财产,则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父母给的房子,也就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可能发生在结婚之前,也有可能发生在结婚之后。而在结婚之前赠与房子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要是父母表明是对双方的赠与,那么才会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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