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婚姻法» 家庭共同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家庭共同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2024-01-02 09:16:03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ShengXueLi.Com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有哪些呢?(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有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ShengXueLi.Com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有哪些呢?(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有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石家庄普法园地

01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二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02

夫妻可以约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吗?

可以。《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03

哪些情形下,夫妻一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每日一“典” |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1.哪些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二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2.夫妻可以约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吗?

可以。《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哪些情形下,夫妻一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编辑:桂法瑄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七)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但夫妻之间的约定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除非债权人知晓,并且经过债权人的确认。

图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规定,以下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三)其他应当归夫妻的债务。

一、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七)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但夫妻之间的约定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除非债权人知晓,并且经过债权人的确认。

图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规定,以下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三)其他应当归夫妻的债务。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