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婚后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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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婚内购房一定是共同财产吗
婚内买房单方所有?
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不都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不一定”。
为何会得出这个答案?我们先看一个案例。上海的于先生与前妻刘女士(两人均为化名)离婚时,对于一套房产的分割产生异议,多次协商无果,只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法院认为,争议房屋的权属性质的关键,应该明确该房屋购房款的。
调查中,法院发现,于先生在购买该房屋同期出售了自己的婚前财产房屋;其次,从售房款和购房款的数额来看,售房款金额高于购房款金额;再次,在售房和购房同期,于先生提交的银行账户明细的款项变动金额和时间可以与其售房购房大致吻合,在同一时间其账户内并未发生其他可以证明为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额款项转入。
就此,法院认为于先生就其购房的款项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类似的案例,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在这个案例中,也是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被告一方先出售其名下的两套房产,后又购买了争议房产,从房款的资金流向看,被告买房时为全额付款,且所用款项为售房所得款。而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被告出售的两套房屋属其婚前财产,与原告无关,且原告亦未举证证明其对争议房产进行过出资,故争议房产属于被告婚前的财产转换形式,不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要求分割争议房产,于法无据说不过去,故该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形式变更最为关键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法院都没有支持原告一方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为关键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之所以给出这样的判断,其法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盈科全球合伙人、上海房产律师郭韧进一步解释说,这说明并非所有婚内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她说:“民法典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前财产的形式变更不会影响其属于婚前财产的本质,因此,若婚后购买的房屋款项完全。”
郭韧认为,该条款对婚后房屋购房款完全
首先是出售婚前财产及购买婚内房屋时间的先后顺序。这里所说的先后顺序的核心应当是款项往来的先后顺序,往往是先获得出售婚前财产价款再支付房屋对价。同时,还应考虑款项支付的时间,若时间相隔太久,夫妻财产混同的风险就会上升。
其次是出售婚前财产获得的价款是否足以覆盖婚内购房的对价。若是出售婚前财产获得的款项不足以覆盖婚内房屋的价款,不足的部分就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补足,房屋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
第三是其他辅助判断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在交易期间其他大额款项的进出、配偶的知情程度,以及配偶的出资情况等。
郭韧同时提醒说:“当然,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就是,出资人对该房屋是否有处置意愿,其特征就是产证上是否有配偶的名字。若产证上为双方的名字或仅有配偶的名字,婚后购买的房屋性质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还贷需要补偿
通过前文分析得知,用婚前财产在婚后买房,只要当事人未另有约定,均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哪怕是婚前财产变换财产方式的,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房屋变卖所得的款项,仍属于个人财产,用变卖所得再购买房屋的,购买的房屋仍是个人财产。
这里有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是贷款买房,但需要明确的是,它并不能改变婚前财产的事实。这是因为,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是相对比较公平的做法。
当然,对贷款买房的情形,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从而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
如何补偿?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屋所有人需要将偿还贷款金额的一半支付给对方。
本文源自理财周刊
男女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女结婚后买的房子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属于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5、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买房,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没弄明白!
房子对爱情、婚姻、家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有一个稳定的、属于自己的“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价一路飙升,房子的经济价值也越来越受关注。在新婚姻法下,婚后买房,有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情况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呢?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后买房,不管是一方或双方出资,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产按出资份额共同。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这种情形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由房产拥有一方将共同还贷以及相应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房产归属以协商为主。
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先进行评估,再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
若双方都不想要该房产的,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再进行分配。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且房产登记上只有出资人子女一方名字的,按照婚姻法新规,该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己方子女的赠与,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并登记为己方子女名字的,按照法律规定,在父母不声明该房产是对夫妻双方赠与的话,该赠与只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实践中夫妻一方婚后用自己的婚前财产独立买房,并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与自己的,一般也适用上述情形。
3、夫妻双方订立婚内财产协议,协议财产归一方所有,并进行公证,这样的婚后房产归属参照协议执行;
实践中还有更多的情形会影响房产归属,参照以上情形不能明确房产归属的,小律建议主页点击【问律师】,24小时随时为你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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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后买房,不管是一方或双方出资,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产按出资份额共同。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这种情形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由房产拥有一方将共同还贷以及相应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房产归属以协商为主。
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先进行评估,再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
若双方都不想要该房产的,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再进行分配。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且房产登记上只有出资人子女一方名字的,按照婚姻法新规,该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己方子女的赠与,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并登记为己方子女名字的,按照法律规定,在父母不声明该房产是对夫妻双方赠与的话,该赠与只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实践中夫妻一方婚后用自己的婚前财产独立买房,并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与自己的,一般也适用上述情形。
3、夫妻双方订立婚内财产协议,协议财产归一方所有,并进行公证,这样的婚后房产归属参照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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