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遗产分割,妻子去世丈夫遗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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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死亡遗产归丈夫还是父母(老婆去世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 1、浅析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割原则 2、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如何分配 3、死亡赔偿金究竟应该如何分割?浅析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割原则
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能否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分?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01
基本案情
(图文无关,图源网络侵删)
张某生前系一名教师,与原配妻子育有六个子女,原配妻子病故后,已过花甲之年的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两人登记结婚后相互扶持共同生活近17年,登记结婚时双方的子女均已成年。张某生前在遗嘱中决定将自己病故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留给再婚后的老伴李某。张某过世后,张某的子女与李某无法就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安丘法院,请求依法对张某病故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44600元进行平均分配。
02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通过遗嘱进行处分。
首先,关于死亡抚恤金的性质问题,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死者死后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可按近亲属共有处理。
其次,是本案分割死亡抚恤金的参考因素:本案中张某之子女生活均较殷实,而李某现已年近70岁,刚做完心脏支架手术,身体不好;张某与李某再婚时,张某的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平时是李某与张某两人共同生活,双方在再婚后共同生活的近17年里,夫妻感情很好,李某对张某尽心照顾、付出最多。
综上,法院确定由李某分得抚恤金总额44600元的40%,剩余部分由张某的子女平均分配。该案宣判后,张某子女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经审理驳回张某子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决。
03
法官后语
安丘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周嫦秀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目前我国法律对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没有明确规定,本案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明确规定,本案应按共有法律关系进行处理。
关于分配比例问题,首先,分配的原则为既维护近亲属之间的亲情,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又保护弱者的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一,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应当兼顾全部或多数近亲属。本案中,张某之子女与李某作为张某的子女和配偶,均享有分得抚恤金的权利。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二,是给予家属及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国家发放死亡抚恤金的初衷是为了救济死者亲属,为其提供物质帮助,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鼓励生活条件优越的人少分或不分,更多地扶持无劳动能力或经济贫困的人,充分实现其经济救助的功能。另外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需要考虑到当事人与死者生前的关系。在死者生前对死者尽更多赡养、抚养义务的,应当适当多分,而在死者生前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扶养义务,可以少分甚至不分,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属于共同所有。除家庭琐事外,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妻子能单独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吗?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两次。先分割死者的个人财产,再分割死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活着的一方不能单独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的分割顺序:
(一)无夫妻共同协议的,一般应平均分配。
夫妻双方不同意财产分配的,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即死者可以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二)无遗嘱的,依法继承分配死者的个人财产。
死者未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一般为配偶、父母和子女。
举例说明:
假设夫妻共同财产100万,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 如果没有协议,妻子可以先分同财产的一半,即50万。
2. 剩下的50万属于丈夫的遗产,应由妻子、丈夫的父母和夫妻的共同子女共同享有。
二、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并列关系,没有顺序,财产继承应共同分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失去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一)工资。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四、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一方的婚前财产仍属于婚后一方的个人财产,性质不会改变。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取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属于夫妻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日用品;
例如,女方佩戴的结婚戒指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五) 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夫妻一方死后,没有夫妻共同协议,一般应当平均分配。无遗嘱的,死者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活着的一方不能单独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分享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然后与死者的父母和子女分割剩余的夫妻共同财产。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死亡赔偿金究竟应该如何分割?
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人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现在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但赔偿案件解决后,死者亲属之间因赔偿金的分割问题引起的纠纷却不断增多。其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以及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具有较大的争议,本文对这个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
一、死亡赔偿金的定义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上面我们了解到,获得侵权人支付的死亡赔偿金的情形,那么死亡赔偿金的是如何计算呢?同类型司法案件,仅仅因为受害者城乡身份的差别,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数倍。这个持续近20年、被众人戏称“同命不同价”的赔偿标准规定已经“终结”。2022年4月2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22年5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相较于之前,最大变化是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有哪些权利请求人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当被侵权人因为遭受他人人身侵权从而导致死亡的,请求侵权人支付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有: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遗产
什么是遗产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受人身侵权死亡之后,侵权人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中答复: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该回复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作出了进一步的确认,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五、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标准又是如何
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实际上就是分割共有财产,各当事人未明确放弃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应根据共有财产分割原则。其次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只能是死者的近亲属。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有约定从约定。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和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
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人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现在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但赔偿案件解决后,死者亲属之间因赔偿金的分割问题引起的纠纷却不断增多。其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以及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具有较大的争议,本文对这个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
一、死亡赔偿金的定义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上面我们了解到,获得侵权人支付的死亡赔偿金的情形,那么死亡赔偿金的是如何计算呢?同类型司法案件,仅仅因为受害者城乡身份的差别,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数倍。这个持续近20年、被众人戏称“同命不同价”的赔偿标准规定已经“终结”。2022年4月2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22年5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相较于之前,最大变化是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有哪些权利请求人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当被侵权人因为遭受他人人身侵权从而导致死亡的,请求侵权人支付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有: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遗产
什么是遗产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受人身侵权死亡之后,侵权人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中答复: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该回复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作出了进一步的确认,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五、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标准又是如何
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实际上就是分割共有财产,各当事人未明确放弃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应根据共有财产分割原则。其次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只能是死者的近亲属。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有约定从约定。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和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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