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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房子孩子有份吗,夫妻结婚后共同还贷财产如何分割

2024-01-02 08:25:4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peiXunjia.coM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要孩子,可以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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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要孩子,可以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没有登记的婚姻是否会财产分割?《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

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的男女没有结婚就开始同居在一起生活了,很多时候会产生矛盾,有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纠纷等,如果分手的话就有很多麻烦。那么在民法典中没有登记的婚姻有财产分割吗?

一、民法典中没有登记的婚姻是否有财产分割

民法典规定,没有登记的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怎么样取证夫妻名义同居

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取证,实践中其实还是较难操作的,因为除非是办理一些必要的登记,会留有书面的证据,或者在介绍时明确说明的,这种情形下如未及时录音则很难证明。因此,可以从双方是否按照民间的习俗举办了婚礼、是否对外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各项事务,是否以夫妻名义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

还可以注意的即为一些需要预留配偶信息的,如办理保险、贷款等业务时,给保险公司、银行提交的表格资料里,配偶一栏是否填写了婚姻登记以外的他人。或者其他预留信息上配偶处是否填写婚姻以外的他人,如租房合同等文件上,同住关系人是否为配偶,提交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是否为配偶以外的第三人。证人证言可以向邻居、同事、周围朋友、物业员工等人了解,同居生活的双方,是否对其宣称是配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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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夫妻不离婚也能分割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在法庭外各种咒骂对方,开庭时却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说我还很爱你,希望我们为了孩子重新和好等等,总之就是死活不同意离婚。

他这样“戏精”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给自己争取转移大额资产的时间,以使能够分割的共同财产严重缩水。

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夫妻之间有特殊的财产协议或约定,婚后的收入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这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原则上是不能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那么对于上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对方把夫妻共同财产都转移处理掉了,离婚时自己什么也分不到吧?

其实不必担心,“离婚时才能分家产”只是原则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符合特定条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样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①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上述法条,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2个例外规定,因而需分为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匿起来,不让另一方获悉财产的所在,此外像基金债券、股票股权、存款、古董等贵重物品都可能成为被隐藏的对象。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主要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偷偷把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低价出售或把其他动产低价转让他人。

4、毁损或挥霍财产。有时夫妻矛盾激化,一方会有砸车、毁坏贵重物品等行为,还有的抱着“我得不到你也拿不到”的心态报复性消费,大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5、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当事人与所谓的“债权人”大多非亲即友,如果能够证明对方伪造债务,我们除了可以多分财产外,还可以控告对方虚假诉讼罪。

实践中,对方为了一己私利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还是很多的,当我们在婚内发现对方存在上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之后起诉对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法条主要指这样的情形:妻子的母亲患癌住院急需治疗,但大部分财产都被丈夫控制,她自己身上的钱不足以承担医疗费用,且丈夫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这时妻子就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此,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何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④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⑤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负有扶养义务等。

第二,何为“重大疾病”?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是,扶养义务人限于“重大疾病”,且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法条提到的“重大疾病”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可参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一般像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且直接关系到生命安全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可根据病人的实际病情、医疗费用等综合判断。

不离婚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何规定?

夫妻俩人过日子,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分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涉及财产的问题上,一方面夫妻共同生活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俩人作为一家人,一同生活起居,很难分辨哪些钱是你的、哪些钱是我的。而且,谈钱也伤感情。那么,不离婚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夫妻双方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分割财产。可以做婚内财产鉴定,对婚内的财产进行约定。

夫妻除非在婚前有特殊的协议或者约定,否则婚后收入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种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未解除前,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由且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李东律师解析: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毕业于法学院法律专业,通过司法部考核,为政府登记在册的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执业以来已为多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争取了利益。专业、专注、高效、优质是我的服务目标。

夫妻俩人过日子,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分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涉及财产的问题上,一方面夫妻共同生活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俩人作为一家人,一同生活起居,很难分辨哪些钱是你的、哪些钱是我的。而且,谈钱也伤感情。那么,不离婚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夫妻双方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分割财产。可以做婚内财产鉴定,对婚内的财产进行约定。

夫妻除非在婚前有特殊的协议或者约定,否则婚后收入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种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未解除前,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由且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李东律师解析: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毕业于法学院法律专业,通过司法部考核,为政府登记在册的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执业以来已为多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争取了利益。专业、专注、高效、优质是我的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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