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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和分割家产可以分开吗,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有权利分家产吗

2024-01-02 08:10:1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ibOmen.coM离婚小孩有权分家产吗(离婚后再分割财产可以吗)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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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有权分家产吗(离婚后再分割财产可以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 1、【解读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分割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吗? 2、想和老婆离婚,她也同意,有个一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3、子女名下财产由谁管 离婚夫妻起争执

【解读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分割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吗?

大林和小芳在购置房产时,把房子登记在还上初中的孩子名下。几年后二人决定离婚,他们可以分割这套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吗?

——原则上不可以。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应推定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大林和小芳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需要举证证明在购买房产时的真实意思不是为赠与孩子,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否则,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定成立赠与关系,将其作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对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不予支持。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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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8/长春FM91.6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

7:37、12:57、17:27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

编辑:郭岚、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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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老婆离婚,她也同意,有个一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如果双方都要抚养权的话,原则上孩子是要随母亲共同生活的,除非一些特殊情况。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一、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的基本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如果夫妻俩人觉得生活过不下去了,想离婚,只要双方就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

不过,民法典实施以来设置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也就是想要取得离婚证书的话,需要去婚姻登记处两次:

第1次先做一个离婚登记,第2次是过30天以后,双方再去一次确认,然后才能得到离婚证书。否则只要有一个人没去,都是不作为离婚处理的。

二、如果二人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无论孩子多大,都是可以直接去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处对此是不会提反对意见的。

而如果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这三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只能通过到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抚养权虽然名义上是权益,但是更多的是一种义务,而且即便是父母离婚了,父母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依然需要对子女履行抚养的义务。

而且,离婚后,只是子女随谁共同生活而已,并不是说抚养权归谁。

这在法院的裁判文书上表现得特别明显,法院的裁判文书最终只会写:子女随谁共同生活或者是由谁直接抚养,而不能直接写,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三、法院在处理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时,根据孩子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标准。

接下来我们结合民法典第1084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44条、第46条等规定,展开说明一下。

1.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题主的情况)

那么原则上子女是随母亲共同生活的,毕竟这个时候孩子比较小,有些甚至没有断奶,所以跟母亲一起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发育。

当然,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的情形,那就不能再随其共同生活了: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宜直接抚养孩子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且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比如,母亲自身经济条件或生活环境较差,或者品行不端,或者因犯罪被判刑等,对子女明显成长不利,或者无法直接抚养子女的

2.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未满8周岁

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是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是子女随一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具有上文我们说的几种特殊情形的

3.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但未成年

这时,孩子已经属于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在跟随父亲还是母亲共同生活,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而且法院是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的。

#大有学问#

子女名下财产由谁管 离婚夫妻起争执

男:“你工作不稳定挣得还少,你没有能力抚养女儿,你管我不放心。”

女:“那你挣得多,但你花得也多,再说你重新找一个老婆,女儿名下财产让你管我更不放心!”

前来离婚的耿某和张某,因谁直接抚养未成年女儿、管理女儿名下房产争执不下。这是近期澄城法院速裁中心承办的一起离婚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共同育有一女,现年十七周岁,婚后二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该未成年子女名下,二人均同意将该房产赠与女儿,现二人同意离婚,但担心对方抚养孩子后会任意处置孩子名下房产,以致互相猜忌、互不信任。

承办法官秉承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原则,从双方的顾虑着手,耐心释法。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本案原、被告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并且双方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子女,这就意味着房屋系未成年子女个人财产,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仅享有管理权,无权处分该房产。

最后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与释法,双方当事人放下猜忌,和平分手,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妥善分割,对子女抚养达成一致,为该起离婚诉讼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编辑:王倩

男:“你工作不稳定挣得还少,你没有能力抚养女儿,你管我不放心。”

女:“那你挣得多,但你花得也多,再说你重新找一个老婆,女儿名下财产让你管我更不放心!”

前来离婚的耿某和张某,因谁直接抚养未成年女儿、管理女儿名下房产争执不下。这是近期澄城法院速裁中心承办的一起离婚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共同育有一女,现年十七周岁,婚后二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该未成年子女名下,二人均同意将该房产赠与女儿,现二人同意离婚,但担心对方抚养孩子后会任意处置孩子名下房产,以致互相猜忌、互不信任。

承办法官秉承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原则,从双方的顾虑着手,耐心释法。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本案原、被告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并且双方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子女,这就意味着房屋系未成年子女个人财产,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仅享有管理权,无权处分该房产。

最后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与释法,双方当事人放下猜忌,和平分手,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妥善分割,对子女抚养达成一致,为该起离婚诉讼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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