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地人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北京外地务工人员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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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法律援助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户口或者在北京市务工、且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国家和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
(二)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三)公民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受本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需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五)本中心受理申请人所涉案件的审理机关应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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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受理的一、二审和再审的案件;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二分院转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案件;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其他市级相关机构管辖的非诉讼案件。二、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
7、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8、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自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公诉案件自提起公诉之日起,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北京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一)申请人可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北京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点击查看详细地址和电话),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除符合低保标准的公民外,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重度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申请人,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直接认定其经济困难,无需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此外,农民工和见义勇为者申请援助不受经济困难限制。这些人在申请时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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