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于遗嘱继承有新法律吗,财产继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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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是法律行为吗
遗嘱继承是法律事实行为,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闭老州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的效力是高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通常要拿着遗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才可以继续,
一、遗嘱继承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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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继承人生前立轿蔽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多份遗嘱冲突经常伴随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遗嘱的法定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因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因此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现象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如果处分的内容并不冲突,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反而可以互补;但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
二、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即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在立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如需对公证遗嘱中涉及的财产重新进行分配,需要先将该公证遗嘱撤销;公证遗嘱中未涉及的部分,仍可以通过其他遗嘱形式进行处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因此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应通过其他遗嘱形式对遗产分配进行确认。
三、公证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含如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任何人若是在死亡之时留下了合法财产,那么其亲属就需要处理遗产继承事宜。在确定遗产的继承方式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死者是否留下了遗嘱,若是遗嘱存在且有效,那么一般会由遗嘱执行人,或者是遗产管理人,来组织遗产的分割活动。
二、接受遗赠三种表示
接受遗赠的表示有:
1、向部分继承人作出接受遗赠的口头表示;
2、出示接受遗赠确认书等书面文件;
3、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
4、实际占有房屋即可视为接受遗赠;
5、向法院提起诉讼。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综上所述,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戚乎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圆败》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橘仔颤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和赠与哪个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遗赠和遗嘱继承哪个法律效力高 1、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如果没有遗赠或遗嘱无效的情形,有没有办法确定先后烂芦顺序只能平均分割了)。 2、如果受遗赠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是遗赠 抚养 关系就有优先继承的权利。3、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被继承人如果生前有债务的话,先从遗嘱继承的财产进行清偿。 遗赠与遗嘱的区别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 法定继承 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 遗产分配 ,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小编提醒您饥卜带,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 法律咨询 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弊兆欢迎进入 律师咨询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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