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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的畜牧兽医法规书名,畜牧兽医法规是由谁制定的

2024-01-02 07:19:0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我国畜牧兽医法规属于什么法?畜牧兽医法规如畜牧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等属于国家法律、农业部制定的访疫办法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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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畜牧兽医法规属于什么法?

畜牧兽医法规如畜牧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等属于国家法律、农业部制定的访疫办法属于法规。

二、畜牧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携销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辩坦游信中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意义

畜牧兽医法规心得体会 《畜牧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XX年7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完整规范畜牧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养殖、经营、运输、质量保障等活动,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实事求是,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宗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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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需求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利,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此涵盖了畜牧业发展的正常保障、两种繁育、饲养管理、新技术推广、疫病防治、质量安全保障全过程。 国家此安全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畜牧厅发展、地方人民政府支持畜牧新技术发展工作;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鼓励支持畜牧新技术推广;畜禽养殖必须做好疫病防治;从饲料、添加剂、兽药、环境等源头监控和抓好畜产品。 二、动物防疫、环境保护、质量安全保障是适应入世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畜牧法》立法中,把防疫和环保提到总则第六条,把质量安全保障用专章列出,说明了三方面工作在畜牧业生产全过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充分显现了畜牧立法的与时俱进。通过政府资金支持,发展了一大批大中型畜禽企业和专业养殖户,为城乡居民的畜禽食品供应提供了保障。随着畜禽场规范越来越大、集约化和机械化程度提高、畜牧村、养殖小区等大量出现,暴露出许多问题。由于资金缺乏、畜禽舍选址、布局、环境设施多数不够合理,同时盲目引进洋品种和大量畜禽散养,导致疫病发生此起彼伏,难以控制,生产与疫病 矛盾越来越突出。忽略了排污及粪便处理工程,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利益驱使,有的养殖场户,在养殖过程中刻意追求降低养殖成本和提高养殖效益,违犯法律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需求使用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污水等,已经严重影响畜禽质量安全。

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全面履行畜牧兽医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以强化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生产、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依托,以充实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为保障,强化日常监督,着力创新畜牧兽医执法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畜牧兽医执法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基本目标。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和执法水平,经过3年努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实现以下目标。①执法体系基本健全。县级畜牧兽医单独设置,全面推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各项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②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完备,执法行为有效规范。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的指导、监督有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在执法工作中做到程序合法,案卷齐全,管理规范。③执法装备手段得到改善,执法能力显著提高。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经费有保障,执法装备明显改善,动物、动物产品及投入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高。

2、当前基层畜牧兽医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主体权力配置不合理。目前我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主体主要包括两条线: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二是《动物防疫法》授权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众所周知的原因,因为行政编制、职数的局限,前者不可能完成大量的兽医行政执法任务,更多的是侧重于对政策性、方向性和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管上。而后者由于长期旧体制的影响,在种畜禽生产经营和畜禽养殖环节、兽药饲料、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等问题上,出现了在同一级有多个执法主体,造成了兽医行政执法权力过于分散。

(2)法律滞后,惩戒力度不够。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个体贩运户私自收集宾馆饭店的泔水垃圾缺少相关处罚措施,也无监督措施,即使查到,也无法从严处理;对饲养“泔水猪”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因此用泔水直接喂猪和个别不法分子非法生产“地沟油”用于食品生产的现象屡禁不止。

(3)行政执法成本高,处罚难以到位。在兽医行政部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抗法的情况。此外,对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费用只能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从办公费用中列支,申请法院对违法企业或个人强制执行又无形增加了行政执法的费用,很多案件得不到妥善处理。难以保证兽医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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