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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法律规范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2024-01-02 06:41:1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亦称法的实施,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地贯彻实施。 一、执法 执法的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亦称法的实施,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地贯彻实施。

一、执法

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执法,亦称法的执行,指行政机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一)执法的特征

[1]执法主体的特定性

执法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或经行政机关授权、委托的组织和人员。

[2]执法范围的广泛性

执法是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实行全方位组织和管理,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十分广泛。

[3]执法过程的主动性和单向性

执法一般是处于积极主动的状态,是行政机关的单向性活动,是由行政权的性质决定的。

[4]执法内容的灵活性

为了适应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执法活动必须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满足社会对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5]执法性质的国家强制性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执法活动必须具有强制他人服从的性质,保证执法有效进行,体现了执法活动的权威性。

(二)执法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执法主体,指具备法律赋予的执法资格,能独立实施执法权利,承担执法责任的行政机关。有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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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务院及职能部门

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

③行政机关依法授权或委托组织

(三)执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一切执法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越权无效,违法要承担责任。

①执法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

未经法律明文授权,不得行使执法权。即“法无规定即禁止”

②执法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权限

行使执法权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越权执法即违法。

③执法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执法程序合法性的实质就是保证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平,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2]执法合理原则

不仅要求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文本的规定,而且要符合法律精神和宗旨,符合社会理性,实现法律与理性的统一。

①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目的和宗旨

更好的体现立法者的根本意图

②执法行为必须有合理的动机

执法应出于正当动机,不得违背社会正义

③法行为必须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上

全面考虑行为所涉及或影响到的各种相关因素

④执法行为的内容与结果必须公正合理

包括:平等原则、比例原则、纠正原则、一致原则

[3]执法效率原则

在一定时期内执法总投入与执法总产出的比率,即投入与产出的关系。

①要使执法机构设置法定化、合理化,这是提高执法效率的制度保证

②要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这是提高执法效率的基本条件

③要实现执法程序的法定化,这是提高执法效率的必要保障

[4]执法应急性原则

指行政机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采取没有法律规定甚至在某些方面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行为,以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①确实出现了非常危险紧急的状态,非应急性措施无法排除该项妨害

②事后应当由法定国家机关及时确认并进行有效监督,一旦紧急状态消失,应当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和常态

③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和损害,把对社会不利因素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

司法,亦称法的适用,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一)司法的特征

[1]司法职权的特定性

司法权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程序来行使,具有国家权威性。

[2]司法活动的专业性

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专门的理念、知识、技能,运用独特的语言、逻辑推理规律和职业技巧能力。

[3]司法过程的程序性

司法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合法性。

[4]司法裁决的国家强制性

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的活动。任何法律裁决,一经生效,就有法律上的不可撤销性和强制性。

[5]司法结果具有文书性

司法必须适用法律的文书

司法文书对特定的当事人和事项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和履行法定义务

司法文书也是一种法律事实,它可以导致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司法与执法的区别4个

[1]两者的主体不同

司法是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

执法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的活动

[2]两者的]对象不同

司法审理的是各类案件及涉及司法裁判的各类纠纷和争端

执法管理的行政事务涉及社会各个方面,远比司法广泛

[3]两者的程序性要求不同

司法活动要遵循严格的程序法规定

执法活动的程序相对比较简单

[4]两者的地位不同

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贯彻“不告不理”原则,不能主动包揽诉讼

执法活动具有较强的经常性和主动性

(三)司法的基本要求

[1]正确——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用正确的方法查清事实,全面掌握证据。

[2]合法——在司法过程中要贯彻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符合法律规定。

[3]及时——司法活动的每个环节和全部过程,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保证法律适用的效率。

[4]公正——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秉公司法。

[5]合理——司法机关审理案件,要结合社会实际状况,考虑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道德传统等因素,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处理。

(三)司法的基本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偏不倚地裁判每个案件,维护社会正义。

[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①司法权的专属性

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个人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形式。

②司法权的独立性

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独立[4]行使自己的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③司法权的合法性

司法机关在审案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裁判的基准只能是法律,而非法官的主观臆断。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①平等适用

我国法律对于任何公民都是平等适用的。

②平等保护

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③平等制裁

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平等地受到制裁。

④平等诉讼

任何公民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①以事实为根据

司法机关在审案时,都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作为定性定量处理的基点,而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

②以法律为准绳

司法机关在审案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

[5]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职务活动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后果而应承担责任的制度。[5]

三、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

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职人员、及广大公民都必须自觉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依法享有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1]守法主体

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公民、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2]守法范围

①规范性法律文件

②有法律效力的习惯、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家的政策、法定解释

③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判决书、调解书

[3]守法内容

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有机统一。

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有:

第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第二,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施。

第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第四,新法优于旧法。

第五,法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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