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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当中的公诉人属于哪个机构,法庭中的公诉人是什么作用

2024-01-02 05:31:2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法庭上的公诉人起什么作用?有何地位?不是。模拟法庭上,一个好的被告人,就是一个辩护律师。在刑事案模拟法庭中,被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法庭上的公诉人起什么作用?有何地位?

不是。模拟法庭上,一个好的被告人,就是一个辩护律师。

在刑事案模拟法庭中,被告人能做什么?

1.一开始,审判长会问被告人相关信息,如何时被拘留,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这个环节不是很重要,但答的清楚明了,会加印象分,之后你说的话,合议庭也会更认真听。

2.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这个环节是被告人最能发挥作用的环节,也是最能看出被告人水平的环节。因为讯问的目的是为了得出有价值的信息,为法庭辩论阶段的立论做铺垫,所以需要被告人对公诉人所问的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使其得不到有价值信息的同时,又能自圆其说。如果被告人准备的更充分一些,还能对案卷材料中模糊、未涉及的部分进行补充、解释,使案情更偏向辩方。

比如,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公诉人的发问会着力证明被告人“应当预见死亡结果”,被告人则可以对案发现场做出偏向于己方的陈述,结合自己的学历、见识,证明自己“不应当预见死亡结果”。又比如,在合同诈骗案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也是公诉人发问的重点。被告人则可以通过解释自己财产的总额、花钱的目的等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总之,面对公诉人的发问,被告人尽量要做到“寸土不让”,不让公诉人得到任何可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帮助他们立论的信息。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在气势上、逻辑上压倒公诉人,比如: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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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某某某,你以前在公安机关说的都属实么?被:我说的都属实,但是他记的属不属实,我不知道!公:公安人员在讯问后把笔录给你看了么?被:他给没给我看过你为什么要问我,为什么不问他?公:你有没有看过那些笔录?被:我怎么知道我看的笔录是不是公安记的全部笔录?公安一共记了多少次笔录?公:(可能会翻卷)卷里一共12次笔录,都是你签的名字吧?被:我不记得我签过多少次字了;你要说这12次笔录都是我签的,那最好去笔记鉴定,我怎么知道有没有人模仿我的字迹签上了名字!公:被告人某某某,公诉人请你端正态度。被:公诉人某某某,被告人请你问与本案相关的问题。公:……

(以上摘自赵鹏检察官的公众号“检事微言”)

3.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这个环节可以事先排练,主要还是解释案情,使案情对自己有利。这个环节辩护人要注意针对公诉人刚的讯问临时草拟几个新的问题。

4.被告人发问证人。

这个是在比拼对案卷的熟悉程度。如果能问倒证人,效果会非常好。以今年国赛的二号赛题合同诈骗案为例:

被告人:你是怎么打听那张探矿权证的情况的?证人:我就找关系,托人找了一个地质大队的人,那个人说探矿权证已经注销了。被告人:你找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证人:...名字我不记得了,但他说,你以前还问过他探矿权证的事情,和他说不要让别人知道探矿权人不是你(指被告人)。被告人(举手):审判长,证人在说谎,他找这个人叫史冬,史冬早就不在地质大队工作了。(以上出自某场比赛)

实际上,案卷中的确如此。在这个例子中,证人对案卷熟悉程度不够,被被告人问出了马脚,使公诉人一方的可信度降低。

5.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举证之后,审判长会询问被告人对证据的意见。

这个环节也比较重要,这是被告人用“大白话”质证的阶段。因为有些公诉人在赛场上会临时变更举证顺序,因此,如果辩护人对证据的质证有想法,可以更从容的表达出来(大白话+不限时),而且还可以提示辩护人在质证时补充。

6.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目前模拟法庭比赛的通常见解是,概括、补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从情理上打动法官,有时还要假惺惺的装作懊悔。但我觉得未必要这样,逢场作戏,太假了反而让人反感。并不是一定要装得“我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相反,就控辩双方“打平”的分论点进行阐述,打动法官,可能效果会更好。

公诉人是帮谁的

公诉人是谁,公诉人的职责有哪些

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来直接提起诉讼,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

公诉人是谁,公诉人的职责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后,就会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派公诉人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因此很多人就不明白,公诉人是谁呢,公诉人的职责又有哪些?这些问题,律图小编来跟大家聊聊。

一、公诉人是谁

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来直接提起诉讼,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

二、公诉人的职责是什么

1、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2、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出庭支持公诉的成败,不仅关系到能否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实现公诉的法律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就是说能否通过支持公诉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使旁听群众受到法律教育,树立人民检察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威信。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诉人,必须具有“正、准、稳”三个基本的素质要求。

三、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是怎样的

1、搞好庭前准备,预测辩论焦点

出庭公诉能否取得成功,首要的是要吃透案情,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既不能漫无边际,又不能过于狭窄,而是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全面准备。一是要进一步熟悉案情,做到全案心中有数;二是要认真准备公诉词,全面、充分地论证犯罪;三是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找出薄弱环节,预测辩论焦点,对辩护人在辩论可能提出的问题,拟写答辩提纲;四是对证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五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所有法律要预先熟悉,在犯罪构成理论上,要胸有成竹;六是在庭上要及时应变,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和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质证中表现出的辩护意向,及时修改、调整庭前准备的答辩内容,做好辩论的心理准备。

2、掌握重点,当庭讯问,为法庭调查奠定基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1款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可见,公诉人当庭讯问被告人是法庭调查的必经程序。

公诉人当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应根据被告人当庭陈述的情况,紧紧围绕案件的主要事实进行讯问。讯问时要根据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条理清楚,层层深入,要合理掌握讯问的范围和重点,突出案件的主要情节,重点进行讯问。对一些与案件定罪量刑关系不大的枝节问题可以略问或不问。针对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的陈述,对被告人认罪并陈述清楚的犯罪事实,应抓住主要情节简略讯问;对被告人对定性有异议的,应着重从被告人作案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和其实施行为的手段、过程上详细讯问;对被告人避重就轻、推脱罪责的,要从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造成后果等方面进行讯问;对被告人对证据提出异议的,要从现场情况和细节上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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