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国同性婚姻法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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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八百一十八条 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编。
第八百一十九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百二十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八百二十一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 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八百二十二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视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二章 结 婚
第八百二十三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 第八百二十四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八百二十五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八百二十六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 登记。
第八百二十七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八百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四)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
第八百二十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 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八百三十条 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一年内提出。
第八百三十一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八百三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
第八百三十三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八百三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八百三十五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八百三十六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八百三十七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八百三十八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八百三十九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八百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八百四十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损害赔偿和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八百四十一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八百三十九条、第八百四十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 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八百四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八百四十三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 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八百四十四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百四十五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八百四十六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 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八百四十七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八百四十八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 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八百四十九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八百五十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第八百五十一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 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 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八百五十二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 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是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婚姻法全文共六章,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陈学论律师关于中国婚姻法2013新规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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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把“产权登记”与“确定赠与一方”进行链接,考虑的是国情。很多父母在子女结婚时倾注毕生积蓄买房,用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行为表明态度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尤其从保护老年人权益角度出发,该条规定对防止“闪婚”现象,给一方父母带来的巨大损失具有预防作用。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转1151深圳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中国婚姻法2013新规定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婚姻问题分类结婚·结婚彩礼·结婚登记·结婚条件·结婚手续·婚前财产·结婚证·再婚复婚·其他结婚问题离婚办理·离婚条件·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分居离婚·离婚证据·离婚证·其他离婚问题离婚财产·夫妻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离婚债务·离婚赔偿·财产转移/隐藏·财产公证·其他财产问题子女抚养·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纠纷·探望权·亲子鉴定·监护·非婚生子女·其他抚养问题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诉讼·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子女抚养·涉外收养·其他涉外问题婚姻协议·婚前协议·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收养协议·其他婚姻协议婚姻文书·离婚起诉状·离婚答辩状·子女抚养文书·婚姻公证文书·婚姻裁判文书·其他婚姻文书婚姻法规·常用婚姻法规·婚姻法规解读·结婚法律法规·离婚法律法规·抚养法律法规·其他婚姻法规其他婚姻问题·同居纠纷·家庭暴力·收养·重婚·赡养·分手协议·第三者·其他婚姻纠纷热门中国婚姻法2013新规定咨询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贷款买房离婚如何分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贷款买房离婚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但是您的丈夫有出...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办理,程序是什么?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婚前财产如何办理和婚前财产公证程序是什么这两个问题。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中国人同外国人结婚,该如何办理结婚手续?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国人和外国人在中国办理结婚的相关问题。中国居民和外国人结婚时,中国居民需提供: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热门中国婚姻法2013新规定知识新婚姻法焦点问题诠释:胡康生等答记者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民法室主任王胜明,就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久前通过的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离...此文章帮助了186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净身出户防“闪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近日,针对该司法解释...此文章帮助了1051人专家解读新婚姻法第一部司法解释北京大学婚姻法专家马忆南教授参加了最高法院为制定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召开的研讨会,会上争论得很激烈。拿到最高法院正式颁布的新...此文章帮助了790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夫妻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问题解读200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婚姻法的第二个司法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共...此文章帮助了1407人董律师参加律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建议稿课题组董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建议稿课题组全国律协民委和全国律协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领导审查了所有拟参加本次建...此文章帮助了7人《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2006)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基本国策,为落实好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在2003年1月16日通过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条例》,2004年和2...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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