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拆分招标,工程拆分规避招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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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界定拆分招标
拆分招标指的是将一个采购项目细分成若干小的项目进行招标。如何界定拆分工程承包。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的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人的,可以认定为拆分工程承包。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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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敏裤包给别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森春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此拿耐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政府采购转包分包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政府采购不允许转包。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中将政府 采购合同 转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 ,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 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场外招标具体规定?
2.不是财政拨款的项目,不符合必须进行进场招标要求的项目,都可以进行场外招标。必须进行场内招标的项目如下: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格50万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30万以上的装修、装潢工程,以及10万以上的修缮工程。2)单项施工合同估算50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3)单项50万以上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4)单项20万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和劳务分包合同;5)总项500万以上的项目合同。
拓展资料:
我国法律规定,招标方式按竞争开放程度,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四、分包必须招标吗
分包必须进行招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法律依据:
《中华谈闭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誉饥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含虚裂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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