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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冻结扣押财产规定2020,民事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23-12-18 01:10:26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是,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是,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相关财产,相关单位是必须要依法配合的,不过,经查明被冻结的财产跟案件无关的,公安机关需要在三天内依法解除冻结。

一、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数数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二、刑事案件中冻结嫌疑人财产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结范围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2、冻结股权、保单权益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冻结上市公司股权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刑事案件冻结嫌疑人财产的期限怎么确定?

1、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2、冻结股权、保单权益或者投资权益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总的来说,公检法机关也没有权利随便冻结犯罪嫌疑人毁晌的财产,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是需要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的,一般情况下,冻结的财产都跟案件相关,比如在经济金融犯罪中,如果嫌疑人涉嫌转移赃款,办案机关就可能依法冻结嫌疑人的账户纤毕锋。

二、冻结与查封有区别吗?那个法律条文上有

1、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

2、冻结,即无形的财产权益采取的禁止转移、使用和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如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毕稿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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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州搜

2、冻结:为防止违法行为人转移资金、抽逃资金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限制其手迹孝流动的一种强制措施。

3、扣押: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

三、冻结银行账户适用哪条法律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冻结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冻结银行账户的规定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二、《商业银行法》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实行冻结,必须要有法律依据。现行法律仅明确以下7个部门有权冻结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

三、现行法律规定下列11个部门可以依法对个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公证机关。

冻结银行账户可以依据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申请和强制执行申请进行;

保全的法律规定见《民事诉讼法》第101-108条规定;

强制执行中的冻结银行账户见:《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 下强制执 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 执行人隐 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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